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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十七年,白雪关外,离天绝崖百米处。
阴风呜咽,草木枯折,天地一片肃杀之意,空中飞扬起了雪花。
寒冷气息同古战场的悲寂氛围相融合,让人心头骤生阴霾。
将军肩头落满雪花,俊美的容颜上已是一片污垢,她跪倒在地,双手紧握长剑,铮亮如白雪的剑上凝聚着斑斑血迹。一袭白色战袍被血染得腥红,经风翻卷,犹如一团烈焰,分外引人注目。
她看着射在左膝盖上的冷箭后,未经犹豫,猛然咬牙,拔出利箭,顿时血如流注,喷薄而出。拖着一条重伤之腿,艰难前行着,银靴踩在厚厚雪地上,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
片刻,身后马蹄声如雷,激扬起阵阵雪花。紧接着,便传来一阵咆哮声。战马嘶鸣声与这咆哮声相交叠,震人耳膜。
“霍遇,眼下你无路可逃,还不快束手就擒!你若肯乖乖投降,本王必高位厚待之!”
说这话的是西夏首领摩耶王,他一声令下,数百士兵将霍遇团团围住,形成水泄不通之势。
霍遇眼角中浮起极为不屑的冷笑,面无惧色。顷刻间,易水寒剑在霍遇手中翻转,裹挟冰冷杀意,承载万丈豪情。她腾空一跃,数剑挥下,斩落不少西夏士兵人头。
这些西夏士兵尽是精锐之士,本不容易轻易被杀,之所以会死于霍遇剑下,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是霍将军剑法高超。其二则是有西夏王授意:不杀霍遇,必要活捉!
摩耶王和霍遇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多年,按理来说两人是生死仇敌。然摩耶王是个惜才爱才之人,抛开国仇家恨不说,他确实十分敬重霍遇。
是啊,天下谁人不敬重霍遇呢?将门之后,年少成名,战功赫赫,胯一匹烈马,持一柄易水寒剑,纵横于战场上,创造一个个不败的神话。堪称是宣国史上最年轻的一位战神。
二十岁被封为一品大将军,二十二岁被加封为平远侯。
霍遇不同于一般的方伯武将,她不仅擅于排兵布阵,更通诗词乐曲。宣朝几代帝王精通文墨,好诗词书法。受此影响,朝中大臣能写诗填词的不计其数,文人一时占尽了宣朝的风流。
可文人一直生活在京都中,过的是安逸繁华的生活。他们没有欣赏过塞外风光,没有行军作战过,词风大多清新软绵。
霍遇则不一样,她十七岁带兵出征,经历过无数次血淋淋的厮杀。身上不仅有宣朝人的风流雅致,更有军人的坚毅隐忍。所以他写出来的词极其豪迈,让人读之不禁热血沸腾。其中《雁门十二曲》,广为流传。
当时宣朝京都中流传这样一句话:读词当读《雁门十二曲》,嫁人当嫁霍芝玉。
芝玉,霍遇的表字,取芝兰玉树之意。由此可见,霍遇是多么的冠盖满京华。
只可惜这样的风流人物,如今已走到穷途末路之时。
两年前,霍遇东征凯旋而归,没有在京都待上几天安逸的生活。数月后西境告急,她又率领军队出征,远赴白雪关抗敌。
可这时宣朝的军队面临的敌人是西夏士兵,西夏士兵骁勇善战,个个彪悍,在摩耶王的统领下,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发挥到极致。宣朝军队和西夏军队僵持三年,难分胜负。
宣朝隶属江南地带,一年四季气候温润,风景宜人。而白雪关环境恶劣,常年风雪暴虐,宣朝军队并不适宜在这样的环境中作战。
以往霍遇行军作战时遇到的敌人并不棘手,出征时间不超过一年便能班师回朝。然而这次遇上了劲敌,一代枭雄摩耶王,打仗的时间硬生生拉长至三年。
经过三年的消耗,宣朝士兵的锐气已经减了许多,再不复当初出征时的意气风发。士兵锐气骤减,加之白雪关风雪频繁来袭,这两个因素直接把宣朝军队推向了一个不利的局面。
虽然局势不利,可凭借霍遇的军事才能,未必不能力挽狂澜。正当她在苦思冥想退敌之计时,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西夏盟军匈奴人参战。
匈奴人是北方最强悍的游牧民族,他们生性耐寒,极擅长弓马骑射,战斗力卓绝。得了匈奴人的帮助,西夏军队顿时如虎添翼。
霍遇知道再这么打下去,必定讨不了好。只得率军退回白雪关内的邺城中,再寻退敌之策。后敌军意外来袭,杀得宣朝军队手足无措。
将军破釜沉舟,率领五百余名训练有素的骑士杀出一条血路,让大部队突围出去与赶来支援的襄阳军会合。
在霍遇等人的浴血奋战下,主力军队得以保全,而他们这些断后的人,终因寡不敌众,死伤殆尽。
霍遇身受重伤不愿被擒,败走天绝崖。然而半道上还是被西夏人截住了。
摩耶王看着身受重伤却依旧英勇无敌的霍遇,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虽然他很爱惜霍遇的才能,可这些西夏士兵毕竟是他一个个训练出来的,很是彪悍,以一当十,看着士兵们一直被屠杀,摩耶王觉得肉疼。
他做了个停止的手势,示意士兵们稍稍退后。一扬马鞭,催马至霍遇跟前,居高临下道:“霍遇,本王再最后问你一遍,你究竟降不降?”
“白雪关失守,如今邺城已被我们西夏士兵占领,你一个败军之将苦苦坚持,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投城于我们西夏,本王定封你为兵马大元帅!”
霍遇舔去嘴角的血迹,猩红的眼睛中眯起一道笑意,“降啊?不过兵马大元帅这职位太低,我看不上。我若投降,你退位,我来做西夏王怎么样?”
摩耶王气得脸色铁青,勒缰绳的手有些哆嗦,他知道再怎么劝说霍遇也无济于事,厉声道:“霍遇你自绝生路,那本王就成全你!放箭!”
千万支箭齐齐涌来,任凭霍遇再怎么武艺精湛,终是抵挡不住。她本想坠天绝崖,让自己死的体面一些,然而,现在不可能了。
一支利箭射入她的左胸口,又一支利箭射入她的右胸口,疼痛在体内蔓延开来,由肌肤至骨髓。意识渐渐模糊,可她脑海中的那一抹身影却分外清晰。
那一袭月白长裙,那一张清冷高贵的面庞,那个她年少时便倾心的女子啊,那个她名义上的未婚妻呀。
“公主殿下。”霍遇用发抖的嘴唇轻声呢喃着,渗血的双眸中露出了喜悦和少有的温柔,她颤颤巍巍伸出布满血迹的手,想要去触摸一下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庞。
她嘴角微扬,任凭往昔的记忆徘徊大脑。
永兴九年的春日,春光和煦,微风正暖。课休时,太学院的学舍间传来一片学生们的高谈阔论之声。
这一帮王孙公子,年纪多在十三四岁左右。天生贵胄的他们还没有入尘世,所议论的自然不是民间疾苦之事。宣朝风流,少年公子们大多怀有那种浪漫情怀,所谈论的自然是各种风花雪月的爱情,以及红袖添香的故事。
时值春日,各位公子们又正到了春心萌动的年纪。说起爱情这事,你一言我一语,滔滔不绝。少年人单纯,目光中并无邪.淫之意,有的只是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
有一锦衣少年,坐于人群中央,玉肤朱唇,眼荡笑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黑色罐子,罐子中放置了两头体型差不多大的蛐蛐,一只黄色,一只黑色。此刻这两只蛐蛐正在酣畅淋漓地搏斗着。她的关注点只在蛐蛐身上,丝毫没有听见身后人的高谈阔论之声。
“芝玉啊,先别斗蛐蛐了,快加入我们的聊天话题中来。”一紫衣公子道,这人便是南宫适,北静王南宫胜次子,为人幽默风趣,少年霍遇的挚友之一。
霍遇目光未曾偏离分毫,她口中轻轻飘出一句话:“讨论风花雪月的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还不如斗蛐蛐好玩。”
南宫适感叹道:“啧啧,你难道以后一直跟蛐蛐过吗?”
他眉头一挑:“你之所以觉得不好玩,是因为没有看过各种民间爱情话本。我这里刚好有个上等的话本,让你看看新鲜。”
霍遇微微耸肩:“没这个功夫。”
南宫适嗤笑一声:“这你肯定有兴趣,因为话本里面写的是你和公主殿下之间的事啊。绝版哦,只此一本。”
他口中的公主殿下,乃他的堂姐,南宫洛璃,宣朝的第一冰山美人。
这话本其实是南宫适写的,从小到大他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他那位冰山堂姐,另一个人便是光芒万丈的霍芝玉。
南宫洛璃性情冰冷,霍遇除了看兵书之外,心思都扑在斗蛐蛐上打山鸡上,丝毫不懂情爱之事。真不知道这样的两个人相爱会是怎样一番场景,每次想到这里,总是能激发起南宫适的无限创作乐趣。
少年霍遇相貌俊秀,才华出众,这样的人总是搏长辈们的无限疼爱。帝后对霍遇极为偏爱,时常召见她入宫,因此霍遇得以见到南宫洛璃。
公主美则美矣,可少年霍遇对她并没有过多想法,两人除了简单的点头致意之外,并无交集。
霍遇本对各种情爱话本没任何兴趣,可不知为何今番闻言,她竟然被勾起了一些兴致,问道:“话本?我倒要看看这个创作的人是如何脑洞大开,写出一系列我和公主殿下之间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
说罢,从南宫适手中拿过画本,还没来得及翻阅两眼,突然间学舍里起了一阵凉意,宛如秋风乍起。
一个身穿月白长裙的少女缓缓走了进来,她面容绝美,神姿高彻,眸若寒星。眼神比平常还要冰冷,看向少年霍遇的目光尤甚。好巧不巧,公主略过前面所有的话,碰巧听到霍遇口中的最后一句话。
众多王孙公子见状,纷纷撤开,慌忙走向自己的座位上,恭恭敬敬坐着。南宫适悻悻走开,丢了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给霍遇。
少年霍遇面色尴尬,一时间发愣,竟忘了把话本丢还给南宫适。
公主定定看着霍遇手上的画本,极为清冷的目光抠在那一串醒目的字眼上:我和公主殿下之间的二三事。
南宫洛璃目光如冰,看得霍遇遍体生寒,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话本从她手中掉下,落到地上。
公主弯腰,长长的裙摆掠过地面,她捡起话本,翻看了几段后,神色紧绷:“这话本是你写的?”
…………
这算是她第一次正式和南宫洛璃有交集,在这个初春的晌午,在这个青涩的年纪。
那些在太学院读书时的青葱岁月,永远是霍遇心中最留恋的时光。她和公主殿下同桌四年,四年间有太多的点点滴滴值得回忆。
此刻风雪中的霍遇忍住寒冷和疼痛,她还想继续回忆些那些温暖美好的场景。
只可惜,瞬间千万支利箭射来,穿心而过,霍遇终是倒在血泊中。
大雪从云端压了下来,纷纷降落,比以往每一次都要肆虐,覆盖在霍遇千疮百孔的尸体上,覆盖在她的易水寒剑上。
一抷白雪掩风流,热血尽化尘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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