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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四章(2)
贝贝对林顺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虽然林顺活泼开朗,但年少时代因了杨凡的“一叶障目”,因了杨凡不愿意和人过多的交往林顺的知心朋友并不多。没有杨凡的大学四年里,是贝贝陪着林顺,陪着她,分享她的寂寞和思念。林顺把贝贝当好朋友,当然希望她快乐,希望她好,虽然贝贝的心事不愿意跟她说,她同样希望自己能够给她一点温暖。
林顺一边回忆着,一边说了一些贝贝的事,程敬南轻轻一笑,专心路况,街上霓虹闪烁,车子渐渐驶入市区,林顺才想起来说:“程敬南,不如我请你喝咖啡吧,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程敬南松松领带:“好啊!”
车子在一家咖啡馆门前停下来,有泊车小弟殷勤的过来接钥匙。
坐下来的时候林顺拿着单说:“程敬南,最近好像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嘛?”
“嗯,最近有点忙。小姐给我来瓶干红。”程敬南抬头对waiter说。
忙?忙着处理红颜祸水吧,她忍住笑说:“不是叫我少喝酒吗,怎么到咖啡馆你还惦记着你的酒呢?”在夜未央,林顺记得程敬南并不喝其他酒,次次点的都是红酒,前几次林顺和人杠上了还是程敬南帮她把酒喝完的,然后叮嘱她少喝点酒。贝贝得知有时会插上句把:“有奸情!”她呀呀个呸给贝贝啐回去了。
程敬南没有回答,转头问:“你要喝点什么,花茶?女孩子喝这个好,玫瑰花茶怎么样?”
林顺点头说好。
这时候侍者送上报纸,程敬南没再说话,他的视线被报纸吸引过去,财经版,他还看得特别专注。
隔壁桌的几位年轻女子也收到了报纸,正自互相懊恼:怎么连“万成”也会跌啊,可被套进去不少。
林顺托着下巴歪着头打量着程敬南,就程敬南这样的一天到晚流连在各大娱乐城夜总会还装内行。不过林顺心里勾勒着此刻程敬南的样子,笑眯眯的看着程敬南专心致志的样子,程敬南这个样子还真有点让人移不开目光去。
忽然那女子看到卡座里拿着报纸的程敬南,两眼放光,赶忙走过来,语气有点刻意的小心在里面:“请问你是中庭的程总吗?”
程敬南抬起头来笑笑礼貌地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那女子狐疑的打量了一阵,看了看程敬南垂在额前的刘海,走的时候还频频回顾,依稀林顺能听见她从隔壁传过来的声音:“明明看着象啊,可是又好像太年轻了。”
另外一个年长一点女子安慰道:“大概是长得相像而已,最近股市动荡他哪里还有空闲来这里谈情说爱啊。再说了,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喝茶,你看错了吧。”
“也对,电视台都采访不到他,哪这么容易见到,我看的那张报纸也确实有点模糊不能作准。”
林顺忽然起了好奇心,中庭的程总她是知道的,最近就是中庭跟万成集团搞得股市乌烟瘴气,沸沸扬扬的时候这个中庭对外秘而不宣刻意保持低调的程总便也被翻出来了,据说从海外留学归来不久,看来八卦还不少呢。
“喂,你不会真的是那个程总吧?”林顺开玩笑的说,刚刚她好像听程敬南说“公司内曾有人被劫过”那么说明他还真的有工作?虽然她一点也不信,在她心里,程敬南跟个花花公子差不多,整天无所事事,开名贵跑车,有很多钱,出入娱乐场所,女人纠缠,唯一比二世祖多出来的一条优点就是他耐心还不错,林顺一个电话就把他叫出来了。
“你看象吗?”程敬南不动声色放下报纸。
林顺含着吸管,吃吃的笑,很不给面子的摇头说:“不象!”
说完笑容就凝固起来,她看见被程敬南放下的财经版的头条大大的黑体字,紧张起来,程敬南看她变得难看的脸色,显然是误会了,他说:“虽然‘万成’股票下跌了,但是扬凡跟‘万成’的合作你还是放心吧!”
这样的合作,就算一帆风顺一万倍林顺都不会乐见其成,她恨不得扬凡还是那个工友宿舍里沉默寡言没有人认识的人才好,那个时候扬凡是她一个人的。
她想起杨凡逼她跟吴晓光拍广告,杨凡又不是不知道她跟吴晓光之间的情仇纠葛,可还是极力撮合她跟这个“万成”的少东吴晓光,她心里不免闷闷的。她猜测了老长一段时间万成跟杨凡的关系,她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但是她又不敢清楚的去挖掘,只是隐隐的她逃避去深究那份不详。
接下来免不了话题就牵扯到了杨凡身上。林顺从不知她喝醉的时候早已经把她那点心碎都抖给程敬南了,林顺微微不自在,闪烁其词,程敬南洞察入微,不过他也不点破,一杯一杯的接着喝。不知不觉就喝掉两瓶干红,林顺惊呼:“哎呀,呆会你还得开车,别再喝了,我们回去吧。”
车子驶出湖底隧道,遇上红灯,等了一会程敬南对林顺说:“林顺,你帮我看看后座是不是有个紫色的盒子?”
林顺头一反,后座静静躺着一个紫色的缎带盒子,她答道:“是啊。”
“帮我拿出来。”
“喔。”
“打开看看。”
“哇,好漂亮啊。”盒子里躺着一只贵妃镯,带着淡淡的紫罗兰的颜色,非常通透,对着灯光可以看见里头的绵。林顺一时兴起:“送给谁的,要不要我帮你试戴一下”。
程敬南淡淡应一句:“戴吧。”
林顺戴上拍拍程敬南,大声说:“哎,开灯,开灯!”
程敬南打开车内的灯,林顺对着灯看了又看,看了又看,满心欢喜的给递给程敬南:“好看吧?”林顺从小深受美术熏陶,对一切美丽的事物都带着一种本能的热爱。
林顺手上从没戴过饰物,她的手腕却是极细的,又白又腻,真是皓腕疑霜雪,凭空这样一伸程敬南只觉得有淡淡的香气盈满鼻端,那是刚刚香薰SPA的玫瑰香味和林顺身上的味道,他不由自主的答道:“好看。”
林顺回到家已经有点晚了,贝贝在浴室洗澡,林顺打开电视,百无聊赖的在沙发上等贝贝出来,贝贝洗澡从不低于一个小时,真是一个奇怪的习惯。
果然,林顺等了很久浴室的水还是哗哗的响着,林顺思考着要不要把杨凡逼她跟吴晓光拍广告的事告诉贝贝。
吴晓光跟她们也算是一段孽缘,那还是大一的时候,吴晓光捡了贝贝的钱包,还给贝贝的时候脸一下就红透了,贝贝就冲着他这一脸红把自己扔进去了。
贝贝在外人面前应该算一个相当孤僻的人,就贝贝这长相,当时学校在她身后喊打喊杀的人,可贝贝从来不为所动,半夜三更那些人在公寓楼下烧蜡烛唱歌她就好像没看见。林顺怕邻居有意见,也跟贝贝提了提,从此以后,有人再来贝贝可就不假辞色了。林顺原本不是这个意思,她急着解释:“贝贝,我不是这个意思。”
贝贝说:“没事,那些人看着就烦。”
林顺迟疑着又说:“其实,他们也是喜欢你才这样做。”
贝贝嗤之以鼻:“喜欢我,恐怕是喜欢我这身臭皮囊吧,这样的男人都不可靠。口口声声说着伟大的爱情,说着爱你一万年,他活得过一万年吗?”贝贝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因为她不断的拒绝,所以产生了一种征服欲,越是棘手他们越是奇货可居,贝贝从来不相信这些轻浮的男人。
贝贝对一般的男人向来没好脸色,林顺甚至能感觉出她心底深处对男人有一种敌意和害怕,她本来觉得贝贝喜欢吴晓光是非常没有根据的,但是现在看来,或许贝贝需要的就是吴晓光这样的男人带来的一种安全感。吴晓光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顽劣性格,而是品行优良洁身自好,人又温柔敦厚,可是却不知道好容易遇上一个贝贝喜欢的,他却不喜欢贝贝。
林顺死也想不到吴晓光会喜欢她。
原本林顺听贝贝说了吴晓光的事,林顺还挺开心的,忙着帮贝贝策划怎样拿下这个胜仗,可贝贝却并不如林顺对她那样信心满满,林顺出的注意她坚决的摇头。
林顺烦了,说不如直接拍肩膀表白,哪用得着这么七上八下扭扭捏捏的,手起刀落的事,贝贝还是坚决的摇头。
商量来去,还是林顺决定先出马,刺探军情。
出发前,贝贝千叮万嘱,万不得已也不能暴露她,林顺不明所以,什么叫暴露,她对杨凡可从来没想过要躲藏,不过她还是体谅了贝贝,想她大概是害羞,没想到这样一来却引发了后面无穷无尽的后患。
那天是计算机的讲座,吴晓光一般上课都去得早,林顺也早早的跑到吴晓光身边占据战略高地。上课了,林顺听了半天,索然无味,捅捅吴晓光的手臂说:“喂,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吴晓光不认识林顺,被一个女孩这样搭讪,脸又红了,像个虾子一样,林顺郁闷贝贝怎么会喜欢这样一只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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