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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后背有条鱼

作品: 带条锦鲤打篮球 |作者:枯叶无涯 |分类:游戏竞技 |更新:03-1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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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的天空一年有两百多天都是大蓝天,今天也一样。而且二月的洛杉矶还没有太烈的太阳,使人格外的舒服。

余欢已经盯着这个大蓝天看了好久了,洛杉矶有着全世界最独特的蓝天,像极了电影拍摄中的蓝色背景布。

而此时,余欢已经明白,自己回到了五年前,回到了2013年,自己遭遇重大变故后的一周。

“可是为什么是在这件事的一周后?”余欢心里难受,他已经无法去改变那件事情了。

就在这时,一个空灵的女声在余欢脑中响起,“你要是不愿意,我们就回去。”

余欢甚至没时间去思考这声音是哪来的,他连道:“别,别,别。”

“这还差不多。”那个声音道。

这时,余欢也反应过来,他道:“你是谁,你在哪?”

“我在你背后呀!”那个声音道。

余欢连忙回头,却连鬼影子也没见到,“???”余欢满头雾水。

那个声音又道:“你可真蠢!我在你背后。唔!不准确,准确的说应该是我在你后背上。”

余欢把衣服脱下来,走到镜子前,只见他后背是一幅巨大的纹身。

大河,巨浪,龙门,鱼。这是一幅鱼跃龙门的纹身。纹身很棒,细节非常出色,如果要找人纹,估计得要天价。只是让余欢有点不解的是,鱼跃龙门的鱼应该是鲤鱼才对,可他后背的纹身上的鱼却是长着尖牙利齿的食人鱼。余欢搜索了自己的大脑,他没在地球上见过这样的物种。

就在余欢想着这食人鱼有点违和的时候,那个声音又在余欢的耳边响起了,“你头发短,见识也短,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走了。”

余欢发现他身上的这条鱼有点傲娇,而且他发现这鱼能捕捉到他心里的信息。“你能洞悉我的想法?”

食人鱼道:“能啊!另外,我不是食人鱼,你可以叫我龙鱼小姐姐。你跟我说话也不用说出来,在心里说就行,我能听见。”

“龙鱼小姐姐?”余欢道:“我觉得你是锦鲤啊?”

“你才是锦鲤,你全家都是锦鲤,叫我龙鱼大小姐!”

“刚刚还是小姐姐,现在就是大小姐了吗?”

“对,你就叫我大小姐!”

“你要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要不然我就叫你食人鱼或者锦鲤,反正你都知道我在叫你。”

余欢突然觉得后背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龙鱼小姐姐有点生气的道:“我叫清清,你不要叫我食人鱼,也不要叫我锦鲤,否则我还咬你。”

余欢摸了摸自己的后背,刚才他是被咬了?

“咬?”余欢道。

清清又在背后给了余欢一下,这次却没说话。余欢又道:“你就在我后背,又知道我的想法,那我……”

清清知道余欢的想法,她叫了一声,道:“你这色狼,你做羞羞的事情的时候,我会回避的。另外,以后你少在心里想那些脏脏的事情。”

“那污污的事情可还行?”余欢又道。

“啊!”清清又叫了一声,接着她又在余欢后背刺了一下,便不出声了。

余欢现在还不知道,后背的把他带回五年前的清清还能帮他做什么,但能跟清清说说话,拌嘴也很不错。

这时余欢听闻敲门声,他去开门,来的是堂姐余家萱。

余家萱满脸怒气,她道:“你昨天抽大麻了?”

余欢想起来,他的人生的确是昨晚染上的大麻。他跟那些人一起喝酒,有人说大麻可以让他快乐,忘记悲伤,他就试了试,从此便更加堕落。

余欢点点头,道:“试了试,不过以后绝不会碰了。堂姐你放心吧!”

余家萱见余欢坦然承认,而且此时他也看不出悲伤和自暴自弃的样子,余家萱也不再纠结这个事,她道:“叔叔肯定更愿意看见这样的你。”

余欢接过饭盒,轻叹了口气。余欢前世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堂姐,此时此刻再见,他有很多话说不出来,便低头吃堂姐给他带的午饭。

余家萱见余欢不说话,她知道此时余欢心事重重,她道:“你快振作起来吧!现在还有时间,你努力申请全额奖学金。”

余欢摇摇头,道:“UCLA的全额奖学金哪有那么简单。”

余家萱见余欢还是有点悲观,又心疼又生气,她道:“你自己要努力,学费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解决的。”

余欢心里感动,他知道堂姐为了下学期的学费,到底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只是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堂姐去跟那个人谈恋爱。

余欢所在的UCLA文理学院,留学生每年的学费是46000美金。这笔钱原来对余欢来说不算什么,现在却是天文数字。要兼职赚出这么多钱是不可能的,就算只游走在违法的边缘也赚不到。对于留学生而言,能在半年的时间赚到这么多钱的办法基本上都被写在了刑法上。

余家萱以为余欢不信,她道:“反正我会想办法,你相信我。”

“姐你不用担心了,我已经正常了,下午我就去上课。”余欢说道。

余家萱愣了一下,余欢以前除了要钱,都不会叫她姐的。另外,余欢说下午去上课,余家萱甚至想哭,从上周开始余欢每天就与酒精为伍,现在终于正常了,终于走出来了。

余欢没再说话,宿舍内陷入了沉默,直到开门声才打破了屋内的沉默。

余欢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下课的时间了,是他的室友回来了。

那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子,按照中国人的审美而言,不足的地方就是他的眼睛比较小。他叫扎克-拉文,是UCLA棕熊队的得分后卫,他以新生的身份已经坐稳了主力。

扎克-拉文看见余欢便笑着道:“嘿!余,你每一天看起来都要好一些呢!”

余欢点点头,扎克-拉文又跟堂姐打招呼。“学姐好!”

扎克-拉文把自己带来的披萨拿出来给余欢,道:“我不知道学姐也在呀!我还有三明治,你们等等我去拿。”

余欢指了指饭盒,道:“我这还吃着呢!不用。”

扎克-拉文也就不再起身了,他一边吃披萨一边说道:“余,虽然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我的感觉告诉我那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你不愿意告诉我,我也不想多问,只是我觉得你不应该这样。酒精并不能解决问题,你要振作起来。”

“下午你跟我一起去打球吧?我爸爸告诉我,如果有什么难受的事情就去打球,如果一场球没办法解决,那就打两场球。如果一直没法解决,那就死在球场上。昏死在球场上,总比昏死在酒桌上好吧?”

“最后那句话是我自己说的,你觉得怎么样?”扎克-拉文说道。

余家萱在一旁说道:“你跟扎克(拉文)去打打球也好,上课也不急于这一下午。”

余欢看了看堂姐,又看了看扎克-拉文,本来他想下午先去上课,然后再想办法赚钱,毕竟他领先这个世界其他人五年的时间,是有很多赚钱的机会。距离大二的注册时间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余欢相信自己能赚到学费。不过下午先跟扎克-拉文去球场打打球也行,以前他颓废了五年,身体被酒精和大麻侵蚀,身体已经很差了,而现在他回来了,回到自己开始颓废的一周以后,他得好好锻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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