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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2004——东风破

作品: 十年的好朋友 |作者:一朵糖 |分类:浪漫青春 |更新:10-2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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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的两点一线中,学期不知不觉过去了一半,我们迎来了高三的第一次期中考试。

考完最后一门的时候,总有人喜欢对答案。我没兴趣去参与他们的讨论,只是伸长了耳朵放慢了脚下的步子,假装不经意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听了一会。

……咦?

最后一道题目的答案怎么跟我的不一样?

可是那道题我明明在高二的时候就做过了一道几乎一模一样的,只是数字改一下,我的答案不应该会错吧?

直到我走出校门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

我所谓的最后一道题应该是他们口中的最后一道附加题,他们所谓的最后一道题应该是我认知中的附加题之前的那一道题。

他们……怎么能如此轻易地放弃附加题?和市的莘莘学子真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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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默默感叹着,我居然已经走到了公交车车站。

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看到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样不是超载吗?

尤其是那辆车过弯的时候,我心里就开始忍不住计算,司机要以一个什么样的速度过弯,车子才不会翻车。

可是现在……我都可以一边忙着挤上车,一边背英语单词了。

所以说,人的适应能力,真的挺惊人的。

我现在甚至还掌握了新的技能,比如:你其实也可以从前门下车,而不用像我一样每次都提前三站就开始从前门往后门挤;还比如:如果前门挤不上,你也是可以从后门上的。但是,一定要记得把公交卡递到前面去刷一下。不要以为你从后门上了,司机就不知道,如果被发现逃票,哪怕只是一块钱,司机都会把你骂到怀疑人生。

我一般不递卡,我直接递钱,因为我害怕我的卡被调包。

我妈在我的交通卡里存的钱都是精算过的,如果我自己不小心弄丢了,那就只能走路上下学了。

当然,我也可以骑自行车,我也会骑自行车,但是我不敢。我一直觉得,敢在和市和汽车抢路的骑车人都是真正的勇士。

在这件事情上,我妈毕竟是我的亲妈,她做不出为了省钱不顾我人生安全的事情。

终上所述,保护好我存有巨资的公交卡,非常重要。

上车刷完卡之后,我就小心地把它放进了我外套的内口袋,然后对着一车厢的空位犹豫了起来。这就好比,你平时连块肉都吃不到,然后有一天居然有十块肉等着你去选,你能明白那种“纠结”的心情吗?

897路司机的起步没有每天坐的15路司机那么稳,一个惯性之下,命运替我选中了司机后方第三张靠窗的单人坐。

下午两点半的车厢,车里只有零星的几个老人,还有一两个跟我一样大的学生,我猜测她们是和我一个高中的,因为我隐隐约约地听到他们讨论考试题目来着。

我和她们在同一个目的地下了车。

我站在钱柜巨大的招牌下面,不由得又开始感慨:曾经我每逢大考,结束之后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洗头和洗澡,然后扑入题海继续大战。生在不同的地方,果然连考试后会做的事情都不一样,我的放松方式只有洗澡,他们的放松方式却是唱KTV。

我们的那个小镇没有所谓的KTV,我们那里只有歌舞厅,还是我们学校明令禁止学生进入的那种。我作为学生干部,曾经在老师的带领下去那里巡查过……那是一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昏暗的灯光下,不知道是否认识的男男女女搂抱在一起,在舞池里摇摇摆摆。

游戏厅、歌舞厅、溜冰场和网吧曾经并称我们学生绝对不能踏入的四大场所,所以当石逆安提出让我到这里给他送作业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其实是拒绝的。

所以昨天晚上,我在复习之余还详细阅读了我们现在高中的校纪校规。再三确实没有这一条的时候,我才敢过来这里给石逆安送作业——期中考试是结束了,但是作业并没有结束。

我用老爸淘汰的破手机给石逆安发了短信,告诉他我到了。

为了怕我因为没有手机而被周围的同学看不起,我爸特地给自己买了一个新手机,然后把旧手机给了我用。所以,我也算是有手机的一族了。

等了五分钟之后,他给我回了一个房间号。我回了他一个“好”,然后便捋了捋并不长的刘海,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

这个KTV还真的跟我小时候进的那种歌舞厅不一样,来这里唱歌的几乎都是年轻人。不像我们老家的歌舞厅,其实都是我爸妈那个年纪的人去玩的,我们那的年轻人都去溜冰场。

顺利找到他所在的那个房间,我正想敲门的时候门被人从里往外打了开来。

我对着开门的服务员点了点头,然后就趁着他开的门钻了进去,在最角落的地方坐了下来。

这个房间很大,我估算了一下大概坐满可以坐二十个人,现在却很浪费地只坐了八个人,还是加上我以后。

因为房间有些吵又很暗,我进来的时间又很巧妙,所以居然没有人发现我进来了。我对他们的警惕心表示惊讶和担忧,然后又开始捉摸如何顺利走到石逆安身边,把作业委婉地递给他,且不让周围的同学发现。

我想,他应该是不希望被人知道抄作业这件事情的吧?

就在我这么思索着的时候,话筒被传到了我一直注意着的目标人物手里。

他要唱歌了,那么我还有一首歌的时间可以去思考那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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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里传来了一段熟悉的节奏,我的心咯噔一下——周杰伦的《东风破》?

这是我这段时间以来,录音机里除了英语以外播放最多的声音。

我虽然把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扑在了学习上,但我也是个花季少女,我也有喜欢的明星,比如周杰伦。

我想,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女孩,应该没有不喜欢周杰伦的吧?

当然,我会喜欢上周杰伦,还是因为先喜欢上他的伍乐。

我刚到和市的时候,伍乐想要买一张周杰伦的《七里香》,我们那个小镇的音乐产业一直比较滞后,所以伍乐就把这个任务交到了我的身上。那个时候的我还并没有喜欢上周杰伦,于是在去买磁带的时候闹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乌龙,买了一盒林俊杰的。

其实,这个也不能怪我。我是问过那个老板的,谁知道那个老板居然那么没道德?所以一向不服输的我,回家之后开始恶补关于周杰伦的一切,同时也喜欢上了误买的林俊杰。

其实我一直以为,周杰伦这种带着点酷带着点拽的男音还是唱非中国风的歌更好听。而石逆安的声音,平时说话的时候就很有故事感,现在配上中国风的曲调和歌词,他的音色更是被渲染上了些缠绵悱恻的味道。

我曾经听人这样形容过一个人的声音,说是一个人的声音会好听到让耳朵怀孕。

我以前觉得这样的形容太过夸张,现在却是开始相信了,前提是只听他的声音。

我实在不敢想象,如果这样的声音再配上一副上好的颜,会有多么大的杀伤力。

我想,至少我应该会忍不住喜欢上的。

我心里暗暗庆幸:还好石逆安是个小胖子。

我虽然自己并不瘦,但还是更喜欢身材好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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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

篱笆外的古道我牵着你的手走过

荒烟埋草的年头

就连分手都很寂寞”

他还在低声的吟唱。

他唱的……真的很好听。

我听别人这样夸过一个人唱歌唱得好——

“你怎么没有把原音关掉?”

那曾经是我以为的最好的奉承。

直到今天,我又想到了另外一种更好的“夸奖”——

他唱得比原音还要好听。

————————————————《我的十年》 by 爱年的石头————————————————

那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唱歌,还是一首唱得并不走心的《东风破》。

那天考完期中考试,按照惯例我们一行人约了考完去钱柜放松。

因为周末还有作业,我来不及去超市那里等她考完,所以只能把她约来了钱柜。

那是我第一次邀一个女孩来KTV,直到现在,她仍然是唯一的一个。

那一次,我并不知道她在听歌。

谁能想到,她会默默一个人潜入我们的包厢,还坐在角落里听我唱歌呢?

这种事情大概也只有她能做得出来了。

那首《东风破》是王京帮我点的,所以我也唱得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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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正在她跟前认认真真的唱歌,是在我确认自己喜欢上她之后。

我在她面前只唱过两首歌,一首是胡歌的《六月的雨》,另一首是薛之谦唱的《认真的雪》。

鉴于她的情商比较感人,我当时唱歌的时候也没有指望她能听懂我的歌词。

只是当她真的感动的时候,我的内心还是生出了一点点的期待。

可谁能料到,她在最后并没有因此对我产生额外的感情,反倒是因为我喜欢上了那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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