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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达罗威夫人(1)

作品: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作者:美福克纳等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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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伍尔夫著田新星译

达罗威夫人说她自己去买花。

露西要做的事已经交待了:门的铰链要卸下;伦布尔梅伊尔公司要来人。还有,克拉瑞莎心想:多么清新的一个早晨啊!——仿佛是为海滩上的孩子们准备的。

多么美好!多么愉快!这种感觉就像以前在布尔顿经历过的:她猛地推开落地窗,奔向屋外;此刻的耳边似乎还能听到推窗时合叶发出的轻响。清晨的空气多么新鲜,多么宁静,比眼下的更为静谧,宛若波浪拍击、轻吻;冷峭袭人而圣洁(那时她还是十八岁的女孩子)。她站在打开的窗口,好像感到某种糟糕的事即将来临;她看着花儿,林间烟雾缭绕,白嘴鸦上下飞舞;她在那儿痴痴看着,直到彼得·沃尔什说:“在菜地想什么呢?”——说的是这句话吧?——“我喜欢人胜于大白菜。”——回答的是这句吗?他在一天早上吃早饭时肯定这样说过,那时她已经走到屋外草地上——彼得·沃尔什。这些天他就要从印度回来,六月或七月,她记不清了,他的信总是很单调乏味,倒是他的话能够叫人记住,他的眼睛,他的折刀,他的微笑,他暴躁的脾气,往事如烟——多奇怪啊!——平常如大白菜之类的话却反倒记住了。

她微微绷直身子,等着杜德奈尔公司的运货车开过,斯克普·泊维斯认为她是个迷人的妇人(他很了解她,维斯特敏斯特区的邻居们都这么相互了解);她已五十多岁了,但还像小鸟一样轻快活泼,犹如碧绿的鲣鸟,因为生病脸有些苍白。她等在路边,身子挺直,等着过马路,压根儿没有看他。

在维斯特敏斯特住了多久?二十多年了吧,无论置身于拥堵的大街上,或者午夜梦回——克拉瑞莎想着——总会感到一种独特的静谧或肃穆;一种难以言说的停滞,大本钟敲响前的抑郁(人们说,可能是流感使她心脏衰竭的缘故)。听啊!钟声隆隆响起。开始是预警,音调和谐,非常准时;厚重的音波在空气中荡漾开来。她穿过维多利亚大街,心想,我们都是傻瓜。天知道人为何如此热爱生活,如何看待生活,填补生活,围绕着自己建造一种生活再推翻它,不断创造使之常新;但最顽固的老古董,那些坐在门口台阶上由于不幸而最为沮丧的人们(他们借酒浇愁)又何尝不如此。人们都热爱生活,议会法令因此也无能为力,她觉得这值得肯定。在人们的眼中,在身轻如燕或举步维艰中,在轰鸣与喧闹中,汽车、马车、公交车、运货车,时而蹒跚、时而轻快的送餐员;铜管乐队、手风琴、叮叮当当的铃声;头顶上飞机发出奇异的呼啸声——所有这一切都是她热爱的:生活、伦敦、此刻的六月。

这是六月中旬,战争结束了。当然还有像福克斯卡洛夫特太太那样的人,她昨晚在大使馆悲痛欲绝,她的儿子牺牲了,古老的马诺庄园只能让侄儿继承了;还有贝克斯巴勒夫人,人们说她在主持义卖开幕仪式时,手里还拿着电报:她最爱的儿子约翰死了。然而,这一切总算过去了,感谢上帝——结束了。当下正是六月。国王和王后都在宫殿中。虽然为时尚早,到处已响起赛马欢腾的声音,板球拍轻轻叩响的声音。洛兹、艾斯考特、雷尼莱,以及所有这类娱乐场所,都隐藏在灰蓝的晨雾中,晨雾如同软软的织网,笼住一切。随着白天的降临,大雾消失,娱乐场的草坪与场地上会出现驰骋的赛马,蹄子甫一触地便跳跃起来;那些年轻人,身着透明纱衫、奔跑嬉耍,他们尽情跳舞,此刻还牵着毛茸茸的、奇形怪状的狗儿,在户外慢慢溜圈儿。与此同时,那些富婆也坐着汽车飞驰而去,不知赴什么神秘的约会去了;店主则在橱窗里摆着人造首饰和钻石,古典的碧绿胸针镶嵌在十八世纪样式的底座中,十分可爱,足以吸引美国人(然而她要节约,不能随便为女儿伊丽莎白买珠宝);她自己也喜欢这些,对它们怀有可笑真诚的热情,因为她曾是其中一部分,由于祖上在王朝宫廷当过大臣,她自幼便生活在珠光宝气之中,而且,今晚她将举行宴会,佩戴的珠翠宝饰将闪耀着迷人的光泽。奇怪的是,当她走进公园,心里觉得一片沉寂,薄雾,嗡嗡声;快乐的鸭子慢慢戏水,袋囊拖在胸前的鸟儿来回摇摆;是谁迎面走了过来?他背朝行政大楼,走得很慢,手里提着盖有皇室纹章的公文箱,那么得体,原来是休·怀特布雷德,她的老朋友——可敬的休!

“早上好,克拉瑞莎!”休不苟言笑地说着,其实他们从小就认识了,“你上哪儿去呢?”

达罗威夫人说:“我喜欢在伦敦散步,这其实比在乡下溜达更有意思呢。”

怀特布雷德一家刚来到伦敦,他们是来看病的——真是不幸啊!别人进城是为了看电影,听歌剧,带女儿出来见见世面;他们一家却是来“看医生”的。克拉瑞莎到私人疗养院去探望伊芙琳·怀特布雷德,都记不清多少次了。难道伊芙琳又病了吗?休说,伊芙琳不舒服,他边说边咂咂嘴,挺了挺英俊的身躯(他过分讲究穿着,也可能是因为在宫廷当官,不得不这样),暗示他妻子虽有不适,但并不严重;不必老朋友明说,克拉瑞莎·达罗威就能领会。当然了,她确实懂他的意思;真不幸,她心底涌起一股姐妹般的感情,却又莫名地想到自己的帽子,也许不适合早晨戴吧?因为休总是令她有这样的感觉,当他匆匆向前走去,有礼貌地抬抬帽子,并且很肯定地说她看起来像个十八岁的少女;还说,他一定来参加今晚的宴会——伊芙琳要求他务必参加;然而,他可能晚点才能到,因为要先带吉姆的孩子去参加宫廷晚会呢;——在休的身边,她总感到有点学生一样的拘束,不过很有好感——他们相识太久了,他确实是个好人;理查德几乎被他气得发疯;至于彼得·沃尔什,他直到现在还对她耿耿于怀,很简单,只是因为她喜欢休。

她的眼前浮现出布尔顿的一幕幕场景——彼得暴跳如雷,休当然不是彼得的对手,却也并非彼得认为的傻瓜。他母亲曾经要他放弃打猎,要他带她上巴斯,他什么也没说就照着办了,他不是自私的人;至于彼得讲的一些话,比如说休没心没肺,空有英国绅士的派头与教养等,那不过是她亲爱的彼得最糟糕的表现,彼得有时候真叫人无法形容,难以相处;然而,这样的清晨,和他一起散步倒不错。

(六月的风吹拂花草,到处枝繁叶茂。在平姆里科,母亲们在给孩子喂奶。讯息总是不断从舰队街传到海军部。熙熙攘攘的阿灵顿街和皮卡迪利大街,似乎把公园里的空气都熏得暖和了,树叶也灼热而闪烁,飘浮在让克拉瑞莎快乐的神圣而充满力量的浪潮之上。跳舞啊、骑马啊……她都热爱。)

她和彼得真的好像离开若干年了,她从不给他写信,他的来信也总枯燥乏味。然而,她会突然发现,此刻,倘若他在身边,会说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和情景浮现出来,使她陷入回忆和思念,回忆中,已经没有恨,这可能归功于她真心待人吧。她想起了在一个晴空万里的天气,她和彼得在圣·詹姆士公园的中心散步——无论天气多么美好,树木花草多么葱郁,穿粉红裙子的小女孩多么可爱,彼得一概视而不见。如果她让他戴上眼镜,他也会照办,也左顾右盼。然而,他的兴趣在于世界的动态:瓦格纳的音乐、波普的诗歌、恒久的人性,以及克拉瑞莎本人灵魂的缺陷。他那么厉害地责骂她!他们争论得多么激烈!他说她会嫁给一个首相,站在楼梯顶上迎接宾客。他说她是地道的主妇(他曾经为此在办公室里哭泣),还说她天生像大多数妇女一样平庸。

现在,她依然觉得,自己在圣詹姆士公园和彼得争论,以及她没嫁给彼得是明智的——的确是对的。一旦结了婚,在同一所房子里朝夕相处,夫妻间得有点儿自由,有点儿自主。理查德娶了她,她也满足了理查德(比如,她从来不曾过问他今天上午在哪儿或什么委员会)。然而,和彼得在一起的时候,得把每件事都摊开来,这实在让人无法容忍。所以,出现了小花园喷泉边那幕时,他们不得不分手了,她相信如果没有分手的话,他们早晚都得毁掉。这么多年来她独自承受了多少悲伤和苦恼啊!然而,那个可怕的时刻还是降临了,在一个音乐会上,有人告诉她,彼得已经结婚了,对方是他在去印度的船上认识的。她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刻!彼得曾经还责备她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她永远也不能理解他的关爱,她觉得那些愚昧、美丽而脆弱的印度女人简直是笨蛋。他曾向她强调他生活得很快乐,所以,她根本没必要同情他。他一想起自己没有做成一件他们商量过的事,就觉得自己的一生是失败的,就很生气。

她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公园门口,逗留了一会儿,看着皮卡迪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

现在她不愿意说长道短。她感到自己很年轻,却又极其年迈。她像一把刀子,插进每件事物之中,同时又置身局外,静观事态。她看着过往的出租车,好想远离这里,独自去海边。并不是由于她自以为聪明过人,她总觉得,就算活一天也很危险。丹尼尔小姐只教给了她们一点儿肤浅的知识,她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凭这些知识活过来的。实际上,她什么也不懂,不懂语言,不了解历史。现在,除了在床上读读回忆录之外,她几乎不再看其他书籍;而所有这些都令她无限神往。她不愿议论彼得,也不愿轻易对自己下结论。

此刻,她一边向前走去,一边想着她唯一的天赋就是能凭直觉识破陌生人。如果让她和别人同住一屋,她会凭直觉生气或满意。德文郡大楼、巴斯大楼、那栋装饰着瓷鹦的大楼,她曾看见它们灯火通明。她还记得西尔维亚、弗瑞德、萨丽·塞顿——到处人山人海啊!她曾经通宵跳舞,然后望着四轮运货马车缓缓经过,驶向市场,随后,她开车穿过公园回家。她还记得,曾经有一次在海德公园的蛇形湖里投入一枚硬币。这一切,人人都记住了。她喜欢此刻出现在眼前的现实,比如在出租马车里坐着的那个胖女人。她向邦德大街走去,内心澎湃,浮想联翩:她必然会永远离开人间,到底会感到怨恨呢?还是欣慰和痛苦呢?然而,伴随着人事沧桑,她在伦敦能得以生存,彼得也活过来了,他们俩互相信任,一起生活。她确信自己属于家乡的每一棵树木和每一座房屋,虽然那房屋脏乱得不得了;她是普通人;像薄雾一样,飘散在熟识的人们中间,人们把她高高举起,好像她曾经见到过的树木托起云雾的景象。然而,她的生活,她本身,都远远地延伸着。这时候,她向海查德书店橱窗张望着,心里憧憬着什么?又追忆着什么呢?当她诵读着打开的书上的诗句:不要再怕骄阳炙热,也不怕隆冬严寒。[1]到底有哪些乡村晨间的场景在她心中闪现?最近经历的伤痛令人们都满含泪水。它带来眼泪和悲痛,勇气和韧性,还有坚定不屈。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她最敬佩的贝克斯巴勒夫人主持义卖开幕。

橱窗里还摆放着贾罗科斯所作的《游览和欢宴》、《浸过肥皂的海绵》,阿斯奎斯夫人的《回忆录》和《尼日利亚捕猎记》,每本书都翻开着。店里的书非常多,但似乎没有一本适合给正在疗养院休养的伊芙琳·怀特布雷德带去。没有什么书能使她——这个非常瘦小的女人开心。克拉瑞莎进屋的时候,露出亲切的表情,然后开始闲谈妇女病等,高声谈个没完没了。她多么渴望人们一看到她就高兴啊!克拉瑞莎这样想着,又转身折回邦德街,心里很烦恼,她宁愿像理查德那样自私。她一边过马路,一边心想,她有很多时间不只是要把事情做好,还要能使人们产生各种想法。因为没有任何人接受过她的诱导,她知道这是愚蠢到家的表现(此刻警察举手示意可以通行了)。要是她能再活一次,该多好啊!甚至还能改变自己的面目呢!她踏上了人行道,心里思索着各种问题。

首先,她会长得像贝克斯巴勒夫人,黑皮肤好似褶皱的皮革,还有一双明亮美丽的眼睛。她会像贝克斯巴勒夫人一样有条不紊,高贵典雅,像男人一样对政治感兴趣,在乡下有自己的房子;高贵迷人,真诚善良。可是,她身体瘦瘦的,鹰钩鼻子,小脸蛋儿令人嘲笑。的确,她能使自己表现的很高雅;她的手和脚长得都不错,穿戴也挺时髦。然而,近来,她的身躯(此刻她停下来,看一幅荷兰画),它的各种功能好像已不复存在了——一点儿也不存在。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感觉自己能隐身,别人发现不了;现在再也不会结婚,不会生儿育女,唯有和人们在一起,令人惊异而庄严地向邦德街行进。现在她是达罗威夫人,甚至不再是克拉瑞莎,而是理查德·达罗威夫人。

她很喜欢邦德街,旺季的邦德街清晨吸引着她:路边彩旗飘扬,商店林立,一点儿也不俗气。一匹苏格兰花呢陈列在一家店铺里,五十多年了,她父亲都在那里买衣服;珠宝店里有几颗珍珠;鱼店里的鲑鱼挂在一条冰块上。

她望着铺子说:“这就是一切,这就是一切。”她站在一家手套专营商店久久等候,一遍遍地说着。战前,人们可以到那里买到漂亮的手套。她叔叔威廉以前经常说,通过观察一个女人穿什么鞋、戴什么手套,可以看出一个女人的人品。大战中期的一个早上,他寿终正寝了。他曾说:“我活够了。”至于手套和鞋子,她最喜欢手套,可是伊丽莎白,她的亲生女儿,却对两者都毫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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