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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荒村01

作品: 娱乐圈之型男天师 |作者:吕吉吉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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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暮灯坐在大巴的最后一排,比起车上的大部分睡得东歪西倒的乘客,他的坐姿可算是十分端正了。

他是这个剧组里的一名临时武术替身。

阮暮灯长得是一等一的俊美,身高一米八五,宽肩窄腰大长腿儿,胸腹肌肉线条明晰流畅又不夸张,身材比例极漂亮,任谁看见他,都会觉得这小伙儿的外貌太过亮眼,足能甩出男一男二男三几条街去。

只可惜他性格沉默寡言,没根基没靠山又不会来事儿,在团队里几乎毫无存在感,平常就跟隐形人一样,默默跟在队伍最后,也就只有那么三两个打杂的助理小姑娘会主动搭理他。

不过青年对此毫不在意,此时他正侧头看向山道倒退的绿林,脑中想的却是,没想到时隔半年,他居然这么快就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阮暮灯是一个长在深山中一处小村落里的孩子,在半年之前,他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徒步一天一夜的邻村。

他没正经上过学,幼儿时期由父亲替他开蒙,小学和初中是在村里的学校上的,全校三十多个学生一起上课,统共也只有两个老师。后来父亲过世,他由族叔和哥哥代为教导,白天练习拳剑枪棍,午后则读书习字,不时进山里打些柴禾野物,或者到邻村市集上换些用得上的东西。

从淘回来的过期书籍报刊,还有屋里那台小小的电视中,他知道山外还有繁华无限、花团锦簇的世界,但阮暮灯从小性格内敛沉静,虽然也曾有过好奇,但却没有真正生起过离开的心思——直到比他年长八岁的哥哥阮靛仪说要到城里谋生,随之音讯全无之后,他才不得不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小村子,只身来到a市寻找行踪不明的哥哥。

半年前,阮暮灯手里拿着哥哥阮靛仪留下的只言片语,好不容易在偌大的a市郊区找到了那位和哥哥有点儿交情的老乡,从对方口中得知,他哥到了a市着名的影视城打工去了。

于是阮暮灯又追到影视城,正苦于无处下手寻人,身上的钱也快用完的时候,恰逢有个剧组在影视城外头挑群演,身材高大、站姿笔挺的他被一眼相中,临时演了个黑社会老大身后的黑超保镖。

其中有一幕,老大与对头谈判决裂,对方突然拔枪,阮暮灯飞身上前一脚踢开对头手上的枪,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过漂亮,又被剧组留下,成为了一名武替。

从此之后,阮暮灯就正式开始了他的武替之路。

他一边跟着各个剧组辗转各地,一边打听他哥的行踪,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六个多月了,可至今仍然毫无进展,甚至连曾经见过阮靛仪的人他都没有找到。

但找不到哥哥,阮暮灯又不能就此回家,而且a市生活费贵,他身上的钱很快就用得差不多了。他一个连高中学历都拿不出来的“文盲”,也只能签进一个群演劳务代理公司,拿着低廉的薪金,当一个话少活多危险高的任劳任怨的好武替。

他这次跟的剧组,拍的是一个古墓冒险题材,电影名叫《秦岭诡墓》,前半段大致上是一群考古队员追着盗墓贼进了一个秦朝大墓,两班人马一番死掐互有伤亡,反派意外放出了封印在墓中的上古邪神,邪神冲破禁制,报复社会准备来个全球大灭绝,于是后半段就变成了男女主角与幸存的考古队员对抗邪神,一起拯救世界的故事。

别管这剧本有多扯,好歹是热门ip改编,据说投资不菲,导演很有些来头,主演也是小有名气的鲜肉和小花,也算是颇有些话题度、当得起“大制作”三个字的电影了。

阮暮灯是男一号的动作替身,平常要负责男主角几乎所有的动作镜头,而且因为长得太帅了怕抢了其他人的风头,连客串个打手abc也会被剪掉露脸的镜头,等电影正式公映的时候,他对观众们来说,就是个除了字幕上快速略过的名字之外,从来未曾露脸存在过的透明人。

不过阮暮灯根本不在乎这些,本来他就没有任何要“出名”的概念,也不懂花团锦簇的娱乐圈有什么好玩的,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份能让他维持日常开销,得以令自己继续寻找哥哥的工作而已。

两台大巴加一辆小巴,排成一道纵列,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车上的乘客早已疲惫不堪。

这次剧组的目的地是一个名叫“郗家村”的村庄,是个全村仍然全是木梁砖瓦结构建筑,充满民俗风情的小村子。

将外景选在这里,为的是拍摄考古队员在村子里遇上盗墓贼,巧妙识穿对方的身份,一路跟踪盗墓团伙到龙穴所在,双方第一次正面交锋的一段。

女主演坐在最前面的小巴里,她名叫陈茜,长相艳丽,身材高挑,洋装领口剪裁得很是心机,弯腰时胸前一双玉兔欲露还遮,不管是真是假,总之尺寸十分傲人。

这姑娘的性格,说好听点叫爽直不做作,说直白些叫娇蛮任性,有点公主病。

现在她坐了一整天的车,已经憋得很不耐烦了,心里一面吐槽着导演真是有病,明明随便搭个景棚就能完事的场景,非要跑这么大老远来拍什么外景,一面喋喋不休地向助理抱怨,说她晕车难受,要休息一阵。

导演姓郑,名叫锦绣,今年五十出头,穿一身月白色的对襟长马褂,和陈茜坐在同一辆车上,听到助理转述陈茜的抱怨,为难地扭头看向司机。

司机摇摇头,“还有两百多公里呢,再不抓紧时间,我们天黑之前就到不了郗家村了。”

陈茜一听,顿时不乐意了,哼哼唧唧抱怨晕车难受的声音放大了一倍,让前排的导演和编剧、编导都听得清清楚楚。

郑导心中暗骂这娘们碍事,脸上却只得摆出慈和又关切的笑容,嘱咐司机找个合适的地方停车,休息一会儿。

很快的,三辆车便鱼贯停在了山路较为平整开阔的一段上。

车上的人几乎都下来了,三三两两分散开来,抽烟的,活动筋骨的,喝水吃零食的,躲草丛解手的,全都抓紧时间休息起来。

阮暮灯也下了车,他拿着一条面包和一瓶水,躲到无人的角落里,默默地填他有些饿的肚子。

虽然说这里是他的家乡,可事实上,郗家村和他出生长大的阮家村还隔了好几座山头,若是靠十一路用走的,要走上整整一天一夜,所以他只听村中族老说过,这两村子祖上曾有过渊源,但具体是个什么样的纠葛,他再问的时候,族老却并没有细说,而他本人,也从来没有真正去过那条村子。

不过只要再过四、五个小时,他就能踏上那条只在故事里听过的“邻村”,亲眼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了。

这般想着,阮暮灯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面包,扭开矿泉水瓶,正准备喝水的时候,忽然听到稍远处传来一阵喧哗。

他放下瓶子,侧耳细听,发现原来是女主角陈茜和她的助理发现了一条小河,正大呼小叫地让其他人也过去看看。

阮暮灯从来不喜欢凑热闹,而且小河山涧之类的景色他从小见得多了,并没什么稀奇的,于是只权当没有听见,独自躲进树荫里,继续他自己的休息。

此时河边已经围了不少人。

对于这些见惯了灯红酒绿的都市人来说,乡间景色都十分新鲜,连一条小河都足够让他们兴奋半天的了。

众人围在河边,交口称赞河水清澈,水底卵石圆润,还能看到许多小鱼穿梭其中,很是有趣,有些人甚至已经忍不住将手伸进水里,就着清凉的河水洗漱起来。

这时候,女主演陈茜忽然注意到什么,提高声音又叫了起来:“你们看那边!”

她指着河岸稍远的某处灌木丛,兴奋得直跺脚,“那里,是不是有个箱子?”

其他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很快便瞧见了隐在树丛阴影中的箱子——那是一口精致的雕花木箱,约莫半米长,看起来有些年头,上面蒙一张湿透的黑布,露出的木质色泽沉郁,釉色均匀,似乎很有来头的样子。

“应该是从上游顺水飘过来,被那边的树挡住了。”

接话的人是男主演,名叫臧佳宁,是个三十出头的高大男子。

本人与他和煦的名字画风不符,长得挺凶,当年凭警匪片和谍战片起家,圈里传闻他很有些背景,明明条件一般,脾气也大,但接到的资源却一直很好,加上长相很有辨识度,居然就混成了准一线,现在也算是个能担票房的实力演员了。

他摸着下巴,“看那箱子应该挺贵的,不知里头装的是什么东西……”

说着,他偏头看向自己的助理,比了个眼色,示意对方过去捞起来。

助理跟着他久了,也练成了人精,立刻和两个场务跑过去,折了两根树枝,三人一番捣鼓,将那口被灌木丛卡住的箱子重新拨弄到了河里。助理见水很浅,水流也慢,干脆脱掉鞋袜,挽起裤脚,直接淌进河里,将箱子抱了上来。

箱子沉甸甸的,滴滴答答地滴着水,被放到了岸上。一群人都兴致勃勃地围上去,兴奋地指手画脚,这动静大得连郑导都惊动了,忍不住好奇地凑了过来。

“哎呀这箱子,好精致啊!”

女二号名叫沈蕊,长相清秀,笑容甜美,一副邻家姑娘的乖巧亲切模样,以前演的都是些校园青春偶像剧,这是她第一次大荧幕触电,在戏里演的是男主角青年时代早逝的白莲花初恋,和她平日里娇柔温婉的形象一样,算是本色演出。

这会儿她正小心翼翼地蹲在地上,一边当心不让自己浅色的裙摆蹭到泥土,一边指着盖子上那雕刻精美的莲花图案,“看起来像是古董,里头装的东西应该挺贵重的吧?”

围在箱子边上的一圈人,一听这话,眼睛都亮了起来。

男主演臧佳宁一把扯掉半裹住盒子的黑布,看到合页上还挂了把精致的小锁,立刻招呼人拿工具来,将这锁砸了。

像这样大的剧组,自然配了道具组,而道具组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型号的剪子锤子凿子,要撬开这种小巧得跟玩具似的锁,简直是分分钟的事儿。于是立刻有人回车里拿了个工具箱下来,众人便撸袖子准备撬锁。

然而站在稍远处的阮暮灯,却盯着那木盒子,忍不住皱起了眉。

他的村子里,有许多他从小耳濡目染的忌讳。

小处包括鞋子、镰刀、针线的摆放禁忌,夜枭叫时需要关紧门窗;再大些的朔月夜十一点后不能外出,每月初七要给屋门前土地龛上香;甚至村中有人过世后停尸和墓葬的各种规矩,都是很有讲究的。

而其中有一条,就是村里平常绝对不会使用纯黑色的布料,只有在处置“不干净”的东西的时候,才会用黑布将东西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然后烧掉或者深埋处理。

虽说现在他们所在的地方,离他的村子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但毕竟这儿都算是他的家乡,若是这一带有和村子里相似的风俗,那么无论箱子是从哪儿漂来的,里头装的,也必定不会是些什么好东西。

“不要打开!”

阮暮灯的声音突兀地打断了众人兴致勃勃的讨论。

这大概是这里的许多人第一次听到这个英俊但沉默的年轻武替说话,更别说用的还是足以压住他们说话声音的音量。现场顿时出现了短暂的沉默,围在箱子旁边的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阮暮灯脸上,表情里满是诧异和困惑。

“嗤!”

男主演臧佳宁认出说话的人居然那个毫无存在感的小小武替之后,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轻蔑的冷笑,“你算个什么东西!”

他狠狠剜了阮暮灯一眼,根本不打算问他制止的原因,直接扭头示意道具组继续撬锁。

那跟玩具似的精巧锁头,被起子顶住,榔头用力敲了两下,就从中断成两截,“桄榔”掉到了地上。

众人面露兴奋,臧佳宁抢上一步,挤开道具组负责撬锁的大叔,先其他人一步拨开搭扣,一把掀开了箱子。

伴随着扑鼻的腥臭和众人的惨叫,原本围在箱子边上的人群,呼啦一下都散开了。

箱子翻倒在地上,从里头滚出一具被黑布包裹住的玩意儿,那东西在地上滚了两圈,黑布散开,空气中弥散的恶臭顿时更加浓郁,那味道仿佛死去多时的腐败海鱼,刺鼻的腥臊中带着难闻的腐臭,无比恶心,令人直欲作呕。

阮暮灯的视力很好,他清楚地看到,从箱子里滚出来的那团黑布,里头包裹的,是一具婴儿的尸体。

那大概是满月不久的小婴儿,约有小臂长,也不知死了多久,虽然还没有肉眼可见的腐烂,但皮肤灰白肿胀,周身泛着湿漉漉的蜡光,像是刚刚从水里捞上来的模样,阵阵恶臭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婴儿四肢蜷缩,两眼圆睁,眼球突出,已然浑浊得看不清瞳孔,没有牙齿的嘴大张着,舌头吐出,似乎临死前一秒还在放声嚎哭,一股黄褐色的汁液混合着泡沫从唇角溢出,滴滴答答打湿了下巴。

婴尸脖子上系着一根鞋带,栓得死紧,完全嵌进了肉里,把脖子勒得像两截泛着青灰的香肠;它的额头正中开了一个硬币大的洞,从洞里可以看到颅腔里黑洞洞的,似乎没了脑组织,像个钻了瓤的西瓜;肚子原本是肚脐的地方,有个血肉模糊的口子,皮肉外翻,一截稀烂的红褐色组织从那破口处拖拽出来,耷拉在肚皮上,摇摇晃晃的,像随时要扯出一副肝肠来。

不需要任何刑侦常识,只要是有眼睛的,一眼就能看出,这小婴儿绝对是被杀的。

所有人都躲得远远的,一是被那股恶臭熏得直反胃,二是任谁见到这么可怕的尸体,都没法鼓起勇气再去看个仔细。

摄影队里的几个姑娘,这会儿都已经吓哭了,女主演陈茜和女二号沈蕊缩在助理或者经纪人怀里,浑身抖如筛糠。

没有人料到,那从水里捞起来的箱子,里头居然装的是这般骇人的婴儿尸体。

郑导演早就被这边的动静惊动了,和两个副导站在稍远处,掩住口鼻,面色铁青地盯着地上那具白花花的尸体,简直恨不得将惹事的一干人等都拖过来一顿胖揍。

“怎……怎么办?”副导演嘴唇哆嗦着,偷眼打量郑导的脸色,“要、要报警吗?”

“报你个头的警!”

郑导恼火极了,“这荒郊野岭的,警察要什么时候才能到?难道我们要耽搁在这,干守着那死婴等警察来吗?”

说着他恶狠狠地呸了一口,“再说了,那群傻逼干什么不好,非要去捞那箱子,既然这本来就不关我们的事,干什么还要掺和!”

郑导顿了顿,下巴一抬,提高音量,指指稍远处的婴尸,又指指小河,对旁边两个杂务说道:“你们两个,去,把那玩意儿收拾一下,哪来的扔回哪去!”

两个杂务听到这糟心任务落到自己身上,顿时脸色惨白,腿肚子打颤,但是郑导一向脾气特大,人又是业内出了名难说话的,平日里就没少干小肚鸡肠恃强凌弱的事。

两人无法,只得戴了对手套,硬着头皮上去,将那婴儿用黑布一裹,囫囵塞回箱中,扣上搭扣,把箱子尽可能远的扔回河里。等做完了这事,两人已经面如金纸,蹲在树丛边上,哇哇吐了一地的苦胆水。

在一番惊吓之后,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于是众人不需要谁再催促,以前所未有的利落动作纷纷上了车,三辆车鱼贯开上盘山路,很快就驶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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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沉,天边大片大片的火烧云,顷刻将天际染上血色似的绯红。

一辆黑色的别克靠边停在盘山公路上,车主是个年轻的男子,此刻正靠在车门上打电话。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的年纪,相貌清俊,五官舒朗,是那种一看就令人心生好感的标志长相,偏偏眉色略淡,眉锋微挑,眼角细长,笑时眉眼自然地弯起,右侧眼角缀着一颗鲜红小痣,便是那天生眼带桃花的面相。

只是此刻他虽然面上带笑,表情中却透着不爽。

“我已经在这一带绕了三小时了。”那人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你才是路痴,你全家都路痴!想也知道,找不着路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我‘没法进去’啊。”

对面那头不知道回了句什么,男子蹙起眉,“我现在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我在这边转悠了这么久,连个鬼影都没碰到,就算想找个当地人打听一下……”

男子的话头顿住,因为就在此时,三辆车正沿着盘山公路,向着他的方向驶来。

很快的,三辆车后面便跟上了一辆别克。

原本郑导以为他们遇上的是村里派来接他们的人,结果那自称萧潇的男子,却是和他们一样是要到村子里去的,并且比他们更加人生地不熟——因为他居然迷路了!

郑导简直无法想象,就这么一条盘山道,能迷路迷到哪里去?关键是这人的脸皮厚度约莫堪比城墙拐角,毫不迟疑地就缀上了他们的车队,大喇喇跟在了后面。

不过他们也没道理将人赶走,只得假装自己看不见便罢了。

阮暮灯孤零零地坐在大巴的最后一排,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后头的那辆别克。

当时车队停下与那司机交涉的时候,他并没有下车,自然也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他只隔着窗玻璃看了一眼,就觉得那司机莫名眼熟,总觉得自己应该曾经见过,但任凭他绞尽脑汁努力回忆,也想不起来究竟曾经在哪里见过那人。

阮暮灯从小便非常聪明,看书可以做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程度,任何他曾经见过的人,哪怕时隔多年,他都能清晰回忆起见面的细节,甚至连那人当时说过什么话都能一字不差地回忆起来。

只除了一次。

那是他六岁时的事情。

因为当时他年纪还小,父亲勒令他不准进山里玩耍。

但那一日,阮暮灯记得应该是农历十月十五,他晚上起夜,发现自己房间对面哥哥的房间门虚掩着,现出一条缝隙,便好奇地往里头张望了一眼,居然发现里头空无一人。他干脆进了他哥的房间,来到窗户前,正巧看到哥哥偷摸打开院门的一幕。

当年的阮暮灯还太小,不懂什么叫做“恐惧”。

他只觉得好奇,仗着自己刚刚学了一套拳,便自觉身手十分了得,于是悄悄溜出去,像条尾巴似的,缀在了自家哥哥身后,摸黑进了大山。

那之后的事情,他觉得自己仿佛是经历了一场乱梦,居然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他似乎晕倒在了山上,高烧数天不退,差点儿就此病死。折腾了一周以后终于退了烧,他抱着模样足足像是老了二十岁的父亲,哭得声嘶力竭,然而父亲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脊,告诉他将一切忘了吧。

也不知是生病的原因,还是父亲的安慰起了效果,他居然真的将那晚的一切忘了个一干二净,连一点儿线索都想不起来了。

只是那以后,他原本活泼开朗的哥哥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起来,而他父亲身体也越来越差,就像耗光了精气神一般,很快便一病不起,半年以后,便油尽灯枯,虚弱而亡了。

他爸爸死时的年纪,也才不过四十岁。

阮暮灯轻轻摇了摇头,将这段回忆从脑海里暂时驱逐出去。

他说不清别克车里的那个男人和他这段丢失的回忆有什么关系,也是只是一种接近直觉地预感,让他觉得这人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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