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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懦夫

作品: 奇诡畸变 |作者:巴掌大鱼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11-08 04:50|
    伯克朦朦胧胧的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

    伯克猛然瞪大了眼睛扭头看去,并瞬间掏出了手枪对准了他。

    “噢!冷静点伙计,冷静点。”莱姆被吓了一跳,握着方向盘的手都颤抖了一下。

    “你想做什么。”伯克沉声质问道。

    “冷静点,我要想杀你的话,你不可能活到现在。”他连忙开口说道。

    闻言的伯克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发现他们在一辆车上,周围的环境一看就是在骨管里面。

    “你要把我带去哪儿。”

    “逃命啊伙计,逃命,我现在跟你都成亡命之徒了。”

    “什么意思?”

    “还记得吗,我是高森特集团的人,为了救你,我把跟我一起过来德克镇的同伴全给杀了。”

    “你把你同伴全杀了?为了救我?我认识你吗?”伯克被他这番话弄得很是别扭。

    他仔细思考了一下,确认自己根本不认识高森特集团的人,他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个强大的组织而已。

    “不认识,但现在认识也不晚,我叫莱姆,你应该知道了才对,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伯克。”

    “好的伯克老兄,以后我就跟你混了。”他自顾自的决定着。

    “不是,你有什么问题?我跟你完全不认识,你杀了同伴,救出了我,就是为了跟我混?”伯克不信这一套东西。

    “是的老兄,你说对了。”莱姆点头确定道。

    “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不然子弹可不长眼。”他手枪对准了莱姆的脑袋。

    还在开车的莱姆,眼眸逐渐阴沉下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即便极力克制,但脸上依然露出了狰狞的表情。

    “我住在卡珀尔恩城,一个混乱且恶心的城市。

    我全家都被高森特集团的人强了。

    我的父亲、母亲、妹妹、姐姐。

    他们在我眼前尖叫,哀嚎,哭喊。

    他们用那满是绝望的眼神看着我。

    我是唯一一个躲过了魔抓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人。

    我们没有招惹过任何人,没有和任何人产生过争执和过节,我们只想好好的生活。

    高森特集团毁了这一切,没有缘由的毁了这一切。

    后来我去找执法队,却在门口看见了执法队队长在和当初强了我全家的那个男人相聊甚欢。

    我加入高森特集团的目的你应该也明白了。

    我在高森特集团做了五年,我拼了命的去争夺权利,去上位。

    后来才发现,上层位置,早就被定好了。

    我这种外面招来的人,就算再怎么努力,都永远达不到上层,永远接近不了高森特的内核,永远无法完成复仇。

    当我准备舍弃这个方案打算再寻他路的时候,你正好出现了。

    起初我也认为你是个十足的疯子,说着完全不可能实现的话。

    结果你的行动狠狠的给了我两耳光,也同样让我看到了复仇的希望。

    我知道,你不是某些邪教组织里的人。

    因为我们发现你的时候,你受了难以置信的伤,身边还有一把掉落的武器。

    我尝试使用过那把武器,结果却怎么都开不出枪。

    后来我根据你的样子尝试自残,发现果然有用,那是一把诅咒物品,以疼痛为食的诅咒物品。

    知道使用方法后,我也尝试驾驭那把枪。

    我把你身上的那些道具都用在了自己身上,发现我根本忍受不了那种疼痛。

    我下不去手,我的大脑会极力的克制我对自己做出自残的行为。

    即便我尝试了无数次,但最高也只亮起了五只眼睛。

    后面每一次使用都会加深我的恐惧。

    而你的那个模样,我猜你应该开满了十眼才对。

    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是普通人,只要对自己足够狠,也能拥有异常强大的力量。

    而那个力量明明就摆在我的眼前,我却用不了,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懦夫,可笑的令人发指。

    明明我的怨恨那么深,却无法对自己下手。”

    伯克在他说话的期间也查看了肉囊背包,发现十眼蟒完好无损的躺在里面。

    他也暗暗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先杀死他们,然后再去杀蜗母。

    按理来说,他应该要先做掉高森特集团的所有人,再去解决蜗母。

    否则自己杀死蜗母后,就算没有痛的晕厥过去,自己也处于极其糟糕的状态,很容易被人捡漏杀死。

    但梦中的场景已经彻底冲昏了伯克的头,他承认自己当初不够理智,没有想清楚再动手。

    好在有莱姆这种人复仇人潜伏在高森特里面,否则他现在恐怕已经被送去高森特总部了。

    在听完莱姆的事后,便是一段沉默。

    周围安静的落针可闻,耳边只有车在行驶的声音。

    伯克知道,不是他太懦弱,而是时间太过混账。

    伯克相信,如果当初十眼蟒出现在他眼前,他一定能开满十眼,毁了那群人渣。

    但距离那次事情已经过去五年了。

    五年听着不算长,但人的一生也没有几个五年。

    从出生到成年,只需要四个五年而已。

    五年是个足够漫长的时间,能让人成长很多很多。

    五年前的伯克才二十二岁,那个时候他才刚从大学出来,还是个屁都不懂的家伙,手里空空如也。

    后面他干了一年,出来创业两年,买了车,买了房,结了婚,甚至有了孩子。

    再后来,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一个完全陌生且扭曲的畸变世界。

    他一个人,无依无靠,在这个世界摸滚打爬,遇到了以前在电影里都没见过的恐怖怪物。

    到现在,他成为了一个杀人不眨眼,剁手不喊疼的狠人。

    这就是五年时间。

    如果莱姆说的是真的,伯克相信他现在的莱姆仇恨一点都没少,愤怒也没有减去。

    可人是视觉动物,亲眼看见的冲击力,是靠想象无法弥补的。

    五年了,莱姆已经回忆不起当初的具体情况了。

    再加上,遇到疼痛,人的本能就是避开。

    被人折磨是被迫的,你不会被本能所压制。

    但想要自残,就必须抵抗本能。

    他的话,同样让伯克拉响了警报。

    他很怕自己因为时间的推移逐渐减淡对回家的渴望。

    这也让伯克倍感紧迫。

    “所以你要跟着我的理由是什么?”伯克问道。

    “学习。”

    “学习什么?自残吗?”伯克说了个糟糕的冷笑话。

    “学习怎么变强,虽然我用不了你那把武器,但我知道你很强,即便没有那把武器,你也一样很强,你对自己如此凶狠,就一定不会是弱者,弱者都是像我这样的。”他自嘲了一声。

    “我没兴趣和别人走一块儿,虽然你救了我,虽然你的身世很悲惨,但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我没时间陪你慢慢变强。”

    “你不用陪我,你走你的路,不用管我,把我当成透明人就好,一切行程和计划由你安排,我不会干涉你的任何行动和方案,如果怕我拖你后腿,你就叫我在一个地方等你,只要你记得完成你的事情后回来跟我说一声就行,令民你也不用操心我的。”

    “跟着我,随时可能会死,我已经和不少大组织结下梁子了,就像高森特集团一样。”伯克继续开口想劝阻他。

    “我活着,就是为了复仇,哪怕是死,而且我说过,我跟你一样都是亡命之徒了,我杀了高森特集团的人,他们也不会放过我。”

    伯克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答应了他:“你若执意如此,那便跟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