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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肉的魅力

作品: 兼祧媳妇之恒娘 |作者:小二园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10-0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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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田这件事情,必须想开,恒娘也早就明白她的意义,实际上,嫁妆的意义是什么,就是娘家想婆家表示,我的女儿,带了吃的、穿的,可以自己养自己,不用你婆家养。而真的嫁过去了,这又不仅仅是女方的财产,但田地背后所产生的作用,作为农家妇来说,可以说是奠定了在家庭当中的地位。而恒娘也没打算一直握在自己的手里,这也是恒娘不下地干农活的一个说法和交代。

下午两点,应该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此时凉茶也够冰了,恒娘带着斗笠,领着同样带着斗笠的燕燕去送凉茶,又送来了凉毛巾,家里人大感舒服,凉茶也很受欢迎,这一次,看丈夫也累了,婆婆和太婆婆也都累了。恒娘就提出也要下田。被邹氏阻止了。

第一次,恒娘怀念现代的生活了,有机器,有农药,反正几十年也不会被毒死,还是值得选择的。看着家人这么辛苦,尤其是小相公这么瘦弱,这么小,心疼了,头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即使订婚就知道他也是下田工作的,而且还要上学堂,恒娘都没有觉得有什么,此时结婚了,心态马上就变了,但愿他丈夫再娶一个老婆的时候,她也能这么快的转变。

回去的时候,邹氏和小相公还有三叔家的三弟崔珣都跟着回了,因为下午的话,丈夫和崔珣都还要读书。下午也实在是太热了。回到家里,恒娘就开始给丈夫烧水,让她洗澡。因为天气热,也不用太热的水,也不怕屋里太冷了。拉着崔毅洗澡,自己也顺便擦拭了一番,然后给丈夫拿衣服送到他的房间,再把脏衣服拿去洗,用肥皂洗。

崔毅看着有一套完全不同的新衣,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也不知道媳妇给他做了多少衣服,这一身虽然是也是布衣,但料子却极好,非常的细密光滑的细布,鸦青色的直裰,很符合他的身份,做工细密,没有一点瑕疵。想这换下来的那套,也是很好的。而内衣则是非常好的细棉布,雪白的布料,洗的干干净净。鞋袜都是新的,这有媳妇就是好啊!但心里多少也不舒服,这是借了媳妇的光了,不过此时新婚,却不好拒绝。

回来之后,邹氏就拿了12文钱,让恒娘去村头买肉。此时村头的冯屠户应该从镇子上回来了,肯定有剩下的肉,更何况村里最近都在给田里除草,即使再困难的人家也要买些油水,否则人就要亏了身子了。

恒娘拿着钱,心里感叹,和娘家的生活还真是不能比,一斤肉才多少啊?可又不能自己填,只能买这12买肉,而邹氏还给了36文,买三斤回家用。

恒娘这要去买头,身边就跟着燕燕,到了村头,在燕燕的带领下,恒娘穿着早上做饭的那身衣服,头上插上一只鎏金的簪子,别上一只红蜻蜓压发,手上的镯子,也带了婆婆给的那对儿。

恒娘出现在村里,在村里走动,遇到的人不少,有昨天见过的,身边跟着一个燕燕,恒娘很快就跟村里人打上招呼了。举止大方,等到冯屠户那里,果然遇到了来买肉的人,看到他手里拎着的大肥肉,恒娘的心里是崩溃的。还是硬着头皮拉着燕燕进去了。

院子里就有一个凉棚,凉棚下就是一个架子,架子上放了几条肉。有两条里脊,三条五花肉,还有一个猪头和地上放的一下下水,味道可是不好闻。一个壮硕的汉子坐在堂屋里看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很是粗壮,倒是白净,五官也属于中等,看到了燕燕和恒娘,马上招呼道,

“哎呦,这不是崔家的新娘子么?来买肉啊!”

恒娘盈盈一拜,笑着说道,“见过身上,奶奶让我到婶子家买肉,顺便定上一条肉,明天回门的时候带着。”

“可不是么,都三天了,真快,我都给忘记了,不过今天你可晚了,就剩下这点了,这崔毅家的就是好模样,不愧是秀才的闺女,就是懂礼数。那你看,今天这些肉,你想买哪条?别看都不是肥肉了。可等会肯定也是会卖光的。就连这些猪头和下水也剩不下,这东西虽然不好吃,可就有爱这一口的,你家公公,不,你家二叔就很喜欢这大肠。”

“婶子,这里脊怎么卖?这五花肉怎么卖?还有这些大肠?”

“里脊肉比肥肉多的便宜些,一斤9文钱,这五花肉10文,大肠和小肠不算少,一副要30文钱。这都是乡里乡亲的,已经比镇上买的便宜了。这还是你说,都说是乡亲,做人不能那么死性。”

“叔叔婶子是聪明人,爽快人,那给我一条里脊,一条五花肉。嫂子明天早上帮我留一扇排骨,这下水也都要了。”恒娘很是爽快。

冯屠户媳妇拿着草绳将肉都系上,说道,“里脊肉一条,一斤半,婶子算你13文,五花肉两斤,20文,这些大肠共是30文,一共是53文,排骨的话,你明天来拿的时候再称。明日你早些,若是我们走了,你就跟家里的三子说,让他告诉你多少钱,再把肉给你。”

恒娘拿出了五十三文,让燕燕拎着里脊肉,自己拎着五花肉和大肠回家了。一路上,恒娘就跟燕燕念叨着,“晚上大嫂给燕燕做好吃的好不好?不过晚上就别吃大肠了,肉也不要吃撑了。不然的话,晚上就吃不下别的了。”

“好。我都要吃。”

“好聪明啊!燕燕,我们家燕燕真是聪明呢!”小姑娘觉得这个大嫂说话好听,人也好。还给她好吃的。

等回来之后,先把肉放到井里冰着,然后拿着一个筐子,到村里的河边洗大肠,先清理干净了,然后那空的淀粉搓一下,再用空间里的料酒使劲搓一边。这才收拾干净了,这才回去。路上的人见他手里拿着大肠,倒是没有说什么。

其实,这大肠做的菜当中,当然是溜肥肠最好吃了,不过她刚嫁进门,不好浪费油,今天烙饼还被人说呢!不过,红焖肉倒是用不到多少油,其实今天怕也是邹氏的意思,给一斤肉的钱,又给了回门用钱,若是她当真买了一斤肉,恐怕也会让邹氏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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