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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给文筝找一打高富帅

作品: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作者:禾千千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10-1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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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团子也是我家的一员,以后你就知道团子有多招人疼了。”文筝说着还露出得意的神情。看得杜佩箐心痒痒,暗暗瞄准了团子,心想一定要快点跟团子熟起来。

三人以猫,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机场,由杜佩箐亲自开车送到自家门口。

杜佩箐在京城市郊买了一套房子,虽然不比爸妈的别墅那么宽大,但也是一处高档小区,绿化好,环境幽静干净,远离了闹市的喧嚣,空气也没那么差,此刻还是蓝天白云的,秋高气爽,景色宜人,很适合居住的一个地方。

杜佩箐一个人住这120平米的房子,是有些冷清的,但现在有文筝和晴晴作伴,这个家就会变得热闹了。

杜佩箐还有公事要忙,将文筝她们送到楼下,钥匙也交了,她便匆匆赶去市区,临走时还说了,让文筝和晴晴把这里当自己家。

有一个这样的闺蜜真好,能在百忙中还惦记着还接人,送到家了又返回市区继续工作,就连家里钥匙也第一时间交出来了,这份信任,这种亲切,让文筝心里那几分对环境的生疏,也一并消除了。

京城,她还是第一次来,从今天开始,她得带着女儿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杜佩箐的家,装修成简欧风格,时尚而又富有品位,陈设精致讲究,虽然不多却都是精品。

两间居室是卧房,另外有一间是书房和健身房一体的。平时杜佩箐就住在朝南的那间主卧,父母来京城小住的时候就住在另一间房。

也就是说,一年中,大部分时候,杜佩箐是一个人住在这房子的,她父母是晚年得女,现在都已经回到龙京市安享晚年了,有时会来京城看望女儿。

文筝瞅着这么宽敞的房子,一方面佩服闺蜜的能力,另一方面,她也为杜佩箐感到心疼。

一个女人啊,大事小事全靠自己,女神的外表,女汉子的内心,独自一人住这房子,需要不小的勇气呢,晚上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害怕么?

杜佩箐直到晚上8点才到家,一进门就坐在了沙发上,显得很疲惫,可是,她闻到了一股香味,顿时又来了精神……

“文筝,这是莲藕排骨的味道吗?”杜佩箐走到餐厅一看,果然,餐桌上那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是文筝刚刚端出来的。

杜佩箐不由得吞吞口水,毫不掩饰嘴馋:“文筝,你和晴晴吃饭了吗?”

文筝还穿着围裙,闻言也微微摇头笑笑:“我们还没吃,等你呢。这是我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的菜,来尝尝合不合口味。”

杜佩箐如同看见了救星,抓着文筝的衣袖说:“太好了,你来了,我就能吃到地道的家乡菜,还能喝上美美的靓汤,我太幸福了!”

文筝一听,没好气地说:“你呀,平时只知道忙工作,自己在家吃的时候就是敷衍完事,没少吃泡面泡饭吧。”

“哈哈,还是你最了解我,有时候忙完了都已经饿过了没胃口吃东西,就随意吃点糊糊肚子,忙完工作又开了一个小时车回来,累得不想动了,哪有心情做饭呢,反正我平时一个人,将就着吃。”杜佩箐说得很随意,淡淡的,可是从她的话从可以听出,她光鲜的表面下,也有不为人知的无奈。

很多人羡慕杜佩箐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事业,还能在京城买得起房子,可很少人看到杜佩箐是怎样勤奋努力的。

文筝跟杜佩箐是同一类人,所以很能理解她,知道她的苦处,也越发心疼这个闺蜜。

晴晴这孩子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很强,只要妈妈在身边,去哪里都可以。

这顿饭,用杜佩箐的话说,很久都没吃得这么爽快了,家乡的味道,满满都是暖心的。

杜佩箐也没忘记答应了晴晴的,要买小鸭子回来,她路过玩具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两只。

晴晴抱着小鸭子,乖乖的洗澡去了。

当孩子洗完澡睡了,那才是文筝和杜佩箐好好叙旧的时刻。

杜佩箐一肚子的疑问,就等着现在文筝一一解答呢。

柔黄的灯光下,客厅里,阳台上的米兰,那清香味随着柔柔的夜风飘进来,茶几上的玫瑰茶冒着丝丝热气,几片深红的花瓣漂浮在透明的茶壶中,配合着此刻一缕轻轻的音乐声,这情致,这格调,这气氛,就是能让人从心里开始放松。

杜佩箐像个大姐姐一般,顾盼生辉的美眸瞅着文筝。

“说吧,怎么会连侦探社都暂停营业了跑来我这里?你那个律师男朋友呢?是不是他欺负了你?老实交代。”杜佩箐这逼供的架势,看似是硬邦邦的,但当中含着的焦急和关心,只有熟悉她的人才能体会。

文筝眼里的神采暗淡了下去,她知道有些事她得说出来,否则憋在心里也特难受,而最适合倾诉的人,莫过于杜佩箐了。

文筝喝了口玫瑰茶,润润嗓子,小声地,缓慢的,将这两天发生的事告知杜佩箐。

因为昨晚哭得厉害,又没休息好,所以文筝现在嗓子都还有点哑,眼里更是布满了红血丝,看上去有几分憔悴,再加上受伤的人身上会有一种低迷的气场,因此,越听她说,越是让人感到痛惜。

杜佩箐手里本来是攥着一根细细的围巾,可现在都被她扯得快烂掉了。因为太气愤,为文筝的遭遇感到极度不平,肺都快气炸了。

“太欺负人了,那个杭庭玉狗眼看人低,她儿子也妄称男神,竟然脚踏两只船,呵呵……梁雪瑞是个什么东西,亏她还是个律师,明知道你跟翁杭之在一起,她还要来个第三者插足,不要脸的女人,如果给我看到,我立马给她一嘴巴子!”杜佩箐气得脸都发红,露出她彪悍的内在,其实在女神的外表下,她就是个女汉子。

文筝本来也是心情糟透了,可是看到杜佩箐这叉腰骂人的架势,活像是真的要找人打架一样,文筝不禁表情一松,先前的郁结也褪去了一半。

杜佩箐搂着文筝的肩膀,心疼地说:“别泄气,也别太难过,打起精神,相信我,只要你愿意,我一定可以在京城给你找到好男人,比那什么翁杭之强!”

这霸气,这豪言壮语,越发让文筝忍俊不止,她这闺蜜可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只要文筝点头,杜佩箐保准在三天内给她找来一打的高富帅……

远在龙京市的翁杭之此时正在浴室洗澡,突然连续打了几个喷嚏……难道有人在背后说他么?如果他知道杜佩箐对文筝说的话,不知道气成什么样呢。

翁杭之洗个澡都感冒了,半夜感觉呼吸不顺畅,鼻塞,还有点头晕。

其实就是一直都没睡,翻来覆去睡不着,白天在外边可劲儿吹风,晚上还淋过雨,加上一整天下来就只刚才啃了半个面包,这人能舒坦么,着凉了,现在更无法入睡了,鼻子里像塞个肉球似的不舒服。

独自一个人坐在客厅里,遥控器漫无目的地换着频道,究竟看哪一个呢?

哪一个都不是他想看的,因为没心情,就连他喜欢的篮球足球比赛,都引不起兴趣了。

满脑子都是那张鲜嫩水灵的脸,还有那一亿的数字,在晃来晃去的。

“一个亿……一个亿你就走了,我在你心里算什么?钱,你就真的那么爱吗?感情在你心里是不是算个屁?或者,难道从一开始你就没有对我认真过,看上的只有钱吗?这是我第一次看错人,文筝,你有本事就别再回来,否则,别怪我到时候不让你好过!”翁杭之那拳头攥得可紧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深眸里的寒光在昏暗的光线里显得格外阴冷。

大半夜的,突然手机响了,是杭靖枫打来的。

杭靖枫虽然是翁杭之的小舅舅,但同时更是好哥们儿,杭靖枫知道那“一亿”的事,料定翁杭之现在还没睡,一打过来,果然……

半小时后,翁杭之就在“时光酒馆”里跟杭靖枫碰头了。

杭靖枫穿得很花俏,衬衣是半透明的料质,那精致而富有个性的暗纹下,能隐约看到这小子健美的肌肉,当真是对女人的一种诱惑。裤子是橘色,香奈儿新款的,鞋子是LV今年初刚出的限量版……

最惹眼的是他挂在脖子上那根“伯爵经典possession系列转动字母白金钻石项链”,中间那颗钻石又大又亮,在这酒馆的灯光下,亮噌噌的,散发着冷贵的光芒,吸引着不少女人的视线。

关键是这小子的衬衣扣子开了三颗,项链的吊坠刚好就在他那结实的胸膛中间……这一招太有杀伤力,足以让女人大吞口水,即是为项链,也是为他诱人的肌肉。

翁杭之难得今晚穿得很随意,米白色的背心外边是一件薄薄的奶咖色衬衣,识货的人能认出这看似普通的衬衣是阿玛尼的,他敞着扣子没扣,一眼就能看到他背心下那健硕的胸膛,包括他的腹部都是很结实紧绷的。

他比平时看起来有所不同,浑身散发着一股慵懒的气息,隐隐有几分颓废的美感,配上他完美无缺的五官和尊贵的气质混合在一起,这形成的魅力是致命的,不仅连女人会心动,就是男人都忍不住会多看几眼。

还是坐在那个角落里,翁杭之和杭靖枫在喝着小酒。

啤酒翁杭之一般不喝,白酒也不喜欢,就只对葡萄酒情有独钟。

杭靖枫一脸得意地斜睨着翁杭之:“怎么样,内比奥罗葡萄酒是不是一点都不比波尔多的差?”

翁杭之慢慢在品,一边微微点头:“确实,这内比奥罗,酒色深浓,口感强实,它那么多的口味里,丁香味的我还是第一次喝,还是储存了20年份的内比奥罗……小舅舅你家还有几瓶,我拿家里的给你换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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