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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时间是离弦的箭(4)

作品: 欢喜城 |作者:林培源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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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叶贞青尴尬的是她不知如何这个女人称呼才算恰当。叫她“婶婶”吧,显然不妥,因为她还未跟叔叔结婚;叫她“姐姐”吧,又不合辈分。如此一来,叶贞青干脆不叫她了,见了面,也只浅浅地笑一笑。

父母对叔叔的新欢,采取了不支持也不反对的姿态。

母亲表现上客客气气,又是让座又是替她夹菜,但暗地里,她恨透了这潭祸水。

她暗自对叶绍铭说:“这女的一看就不简单,你叫绍堂小心点,她不过图他几个钱。”

父亲附和着说:“他要是肯听我这个当哥的,早就不会闹离婚了。”过分的话,他不敢说出来。叔叔自幼就比他精明,年纪轻轻在外闯荡,做生意也得心应手。兄弟两个人,毕竟血浓于水。父亲在乡里当包工头,揽工程,钢筋水泥,一手包办,他从中做个供销商,而所有的货源都靠叔叔提供。从这一点来看,叔叔还是顾着自家人的。拿人手短,更何况还是亲兄弟,所以父亲这个当大哥的,不敢说弟弟一句不是。

母亲叹了口气,说:“杏兰太可怜了,再怎么说她长得耐看,人又老实,嫁给绍堂真是可惜了,不过离了也好,不用受罪,我最担心的还是老虎啊。”

父亲安慰道:“也是没办法的事,说谁让他们离的?有问题迟早要面对的。两口子的事,我们也插不上嘴。不过话说回来,绍堂要是和这个女人结婚,我们总归要出席,不然也说不过去,你说是吧?”

母亲若有所思点点头。

大家心照不宣,叔叔是为了这个女人和老婆离婚的。

围坐一桌吃饭时,叶贞青没敢多看她一眼。她身上带着一种尖锐的气息,言谈之间,又生出老练圆润,不怪乎叔叔会喜欢她。她的下巴尖尖的,锋利得可以割玻璃了。她一点都不生分。她如今是名正言顺的叶家人了,大家只是一时半会儿还无法接受她,这点需要时间。对一个女人来说,时间是非常宝贵的因素。尤其在情爱里,有些事等不得,有些事却要故意拖一拖。她当了那么久的幕后者,这次露出真面目,说什么也得讨个冠冕堂皇的体面才行。

饭桌上,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母亲问了她和叔叔怎么认识的,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之类的问题。她也有板有眼,答得妥帖。

临走前,她送给叶贞青一个发箍,是那年月还时兴的饰品。叶贞青不知道该不该收下,她就微笑着对叶贞青说:“你拿着,这个算见面礼,戴头发上很好看的。”说完她就给叶贞青戴上。发箍质地有点硬,划过头皮发麻的。叶贞青摸摸头箍,腼腆笑了起来。

母亲也说这个发箍确实好看。叶贞青于是天真地以为,这个女人其实心眼也不坏。

——不过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

对叶贞青来说,年幼时的记忆时而清晰,时而又模糊得只剩一滩影子。

叶贞青记得,她起初搬进叔叔的这间屋子,头天晚上就失眠了。房子太空旷,她躺在陌生的床上,睡得不踏实。她能想象叔叔一家三口住在这里其乐融融的样子。房子是家的载体,欢乐悲喜包裹其中,没想到现在人去楼空,剩下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屋子很久没住人了,沁着一股清冷的气息。装修风格是好几年前的了,半新不旧。客厅的沙发都蒙了尘,浴室的灯坏了,水洗地板也没了光亮。和老家的平房相比,这间屋子总是少了点什么。楼上楼下的邻居,近在咫尺,却比陌生人还要疏离。一间屋子必须有人的气息才像样。为了让屋子有点“人气”,她必须做点什么。

迷迷糊糊睡到隔天早上,叶贞青起来刷牙洗脸后,就着手打扫起来。地板拖了几遍,又把床褥被子放在阳台上晒,擦窗户,刷洗锅碗,忙了一个上午,才算把房子拾掇像样。等她忙完了,才意识到累得不行。躺在沙发上,睡意袭来。一觉睡醒,连午饭都忘了吃。

这时叔叔打来电话说:“贞青,我叫了钟点工收拾房子了,大概下午就到。”

叶贞青想和叔叔说“不用了”。话还未说,那边电话就挂了。

门铃响起的时候,叶贞青想,该是钟点工来了。她透过猫眼,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是普通农村妇女的打扮。她开了门,钟点工说:“叶生喊我来搞卫生。”叶贞青一听,竟然说的是粤语,不过她听得明白,平时看电视,多少也学了一点,正好也可以练一练。

“我阿叔唔系屋企,不过你可以入嚟。”说的意思是“我叔叔不在家,不过你可以进来。”叶贞青极少讲白话,一个字一个字咬得太紧了,反倒不自然。

钟点工一听,立刻改口,操着一口广东式普通话说:“小姐,你不是本地人吧?不过你白话讲得好正。”叶贞青知道她这是恭维,便笑笑说:“我也是刚学,不然不会讲白话,在这里会吃亏。”

钟点工脱了鞋子,走进来,环顾四周,看到横放在浴室里的拖把还滴着水。

“小姐,你刚打扫过房子吗?你叔叔说这房子好久没住人了。”

叶贞青有些尴尬。不过转念一想,叔叔花了钱把人请来,不让她干活,好像也不太合适,正好想起储藏室还没有打理,就告诉她:“你帮忙清理下储藏室吧。”

储藏室靠着阳台,是很小的一个隔间,杂七杂八的东西堆在里头,一打开门,就闻到一股灰扑扑的味。叶贞青要帮手,钟点工说:“小姐,我来吧,我在行。”

叶贞青说:“阿姨,没事的,我反正闲着。”

两个人忙活了个把钟头,才把储藏室里一些没用的东西清理出来。除了一些闲置的东西,很多都是小孩的玩具:变形金刚、折了螺旋桨的直升飞机、弹珠超人、象棋……还有一双蒙了灰尘的旱冰鞋,满满当当装了一盒子。钟点工问叶贞青:“这些都扔了吧?”叶贞青说:“先别扔,我看一看。你先洗个手吧,走的时候把垃圾收拾一下就行。”

钟点工看了看堆在地上的玩具,便问:“这些是你阿弟的吧?”

叶贞青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是我堂弟的?”

“你叔叔家雇了我几年,他家的事我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以前我来的时候,这里还住着一个丁小姐。”

“原来是她”,叶贞青默念着。她想了一下,记起这是她的名字,叶贞青还记得,当年她跟叔叔回乡时还是二十几岁的样子,现在一晃十几年,她也四十好几了吧?

“丁未,我是丁未年生的,家里人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这是她当年的自我介绍,叶贞青记得清楚。她们自那之后就几乎没再见过面。叔叔除了春节和清明回一趟家,一年到头都在外奔波,也极少带老婆孩子回家。许是叔叔心里歉疚,又或者是丁未不屑跟他回来。自从他们结婚之后,叶贞青就很少见到这个新婶婶了。两家人的关系越来越疏淡了。想到这里,叶贞青倒好奇:不知道这个婶婶现在过得怎样?

她问钟点工:“阿姨,看来你知道的不少嘛,你觉得这个丁小姐怎样?”

钟点工被这么一问,故作神秘说:“当着你的面我就直说了,其实她对我还不错,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会挑点给我,这点倒不坏。你叔叔当年估计是看中她年轻吧,不过女人都是会老的,像我一样,老了就没人要啦。”

最后这句自嘲,叶贞青觉得好笑,嘴上却安慰她:“哪会没人要呢?”

她和钟点工兴致勃勃聊了好久,知道了一些叔叔家的过往细节,包括他和前妻吵架的事情。奇怪的是钟点工竟然知道得那么清楚。叶贞青就问:“怎么他们吵架你也在场?”

“他们两公婆好奇怪的,我想避一下,他们叫我别走,继续打扫卫生,我就当做没看到咯,继续干活。”

其实钟点工所讲的内容,大体上是看到的零碎片段加上自己添加的想象。勾勒出来的景象,让人听了很是感慨。叶贞青就想,叔叔婶婶吵架,只是需要一个听众罢了,不然干吵着多没意思,可转念一想又很心酸,为老虎,也为他们这个已经不像家的家。

钟点动作利索,很快把工作完成了。看着被收拾得亮堂堂的屋子,叶贞青心情稍稍得到缓解。

钟点工走后,叶贞青关好房门,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看了起来。

电视上是一段监控录像的回放,事关一起发生在市中心的车祸,一辆宝马把人带飞了好几米。画面切换得很快,估计是怕引起观众不安。叶贞青看到了:被撞飞的人像失去了重量的躯壳,翻起,又落下,砸到马路边上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那起交通事故活生生的,就像在眼前上演一样。她觉得太血腥了,就一把抓起遥控器切换频道,心里不是滋味。

叶贞青觉得,她是应该对这人世葆有希望的。只是,她时常在坚硬的现实面前感到无力。这种感觉在她读书的时候便萦绕着,工作之后更甚。她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再平凡不过的女孩,面对繁复嘈杂的人世,实在寻不到一处妥贴的位置。她谈过不堪回首的恋爱,晓得感情的甜腻到什么程度,也晓得感情的苦苦到何处。对感情,她不是不感兴趣,而是完全没了瘾。感情这回事,能躲则躲。独自一人,也没有什么不好。

闲散下来,她就会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小时候的事,一会儿想现在的事。成长过程遇到了不少挫折,不过现在想来算不了什么。时过境迁,随着年龄增长,她真是愈发显得内敛了。很多的疑惑无处解答,索性不再深究。叶贞青知道人事是无法厘清的,就如佛家所言,靠的是顿悟,哪天突然想通了,就不会再纠缠了。

在你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叶贞青已经不是原来的叶贞青了。

她做了一件连自己也不敢相信的事,就像一个醉汉在迷醉时犯下过错。

她清醒了,却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是可以饶恕的。这让她变得惆怅,惆怅像蜂拥而至的昆虫,缠绕着她周围的空气,把空间变得混乱变得狭小。她试图把它们赶走,但无济于事,它们是无意识的动物,他们来了,就不会轻易离开。

不过还是先看看,在此之前叶贞青身上发生了什么。

你所看到的这间屋子那时只有她一人住。她拥有了一间屋子,不管怎样说都是一处暂时的栖身之所。与此同时她一无所有。她丢了那么多东西,差一点把魂儿也给丢了。丢不掉的那些就全都剩了下来。她只得日夜守着,相濡以沫,她与身体以及灵魂相濡以沫。

就如你所看到的,她是个活得温润却异常孤独的人。

温润来自她向善的性格,孤独则来自她冰冷的人世。

很奇怪是吧,一个人可以活得丰盛异常,同时又一贫如洗。

从诊所下班回来,她故意将原本很短的路程拉远,仿佛这屋子是她走投无路时才不得已归降的地方。事实的确这样,如果不是因为之前发生的事情,叶贞青不会来到这里。

她想要拼命躲开所谓的“宿命”,无形中却有一股力量推她前行。

她跌跌撞撞地活了那么久,忽然有一天被赶到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腹背受敌。恐惧爬满了瞳仁,除了从容投降,她好像别无选择。

——就像俄狄浦斯王。

叶贞青记得她在书上看过这个古希腊故事:俄狄浦斯想要逃开弑父娶母的诅咒,最终却落入命运的圈套,不但无意间杀了父亲,还娶了母亲,犯了伦理的大戒。为了赎罪,他自愿刺瞎双眼,以自残的形式把自个给放逐了——是很悲壮的一个故事。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悲剧中的王。他在传说中受难,她则在尘世中受苦。她以一种孤立的姿态在赎罪,赎她的生之罪,赎她的感情之罪——不过说到底,受难和受苦是同一个概念,就像一枚落下来的原子弹,炸在广岛还是长崎,没多大差别。

现在叶贞青养成了一个习惯:睡前看一看床头的闹钟。她想着它从女贩手里递过来的样子,想着买下它时的心情,只凭一个简单的动作,闹钟就被决定了命运。叶贞青想,如果命运也能这么简单被决定该多好啊,不用思虑太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然后物尽其用,用坏了再两眼一闭,双腿一蹬,寿终正寝——多轻松愉快的一件事啊!她痴痴地想着,愈发羡慕这只闹钟了。她把自己和闹钟相提并论,但不因此羞愧。人活着如草莽,是英雄也终会有末路的一天。

她又看了一眼,闹钟的红色金属漆面在房里散着幽幽的光,就像一个透明的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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