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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呆鹅,你会喜欢吗?

作品: 婚盲 |作者:纳兰雪儿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9-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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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柔也是虚脱的很,她知道唯有休息好,才能更有力气前进。

很速度解决了晚餐后,她拿了睡袋出来。

瞧着靠骆驼而睡的云少宁,有那么一刻,她想过邀请。不过想想,又不是双人睡袋,陌生的一男一女挤在单人睡袋里,要是真擦枪走火了,怎么办?

这样想着,她很快钻进去,打算睡两小时,然后再换云少宁进来休息。

毕竟时间紧迫,条件有限。

时间不长,在越来越均匀的呼吸声中,努力保持着半歇息状的云少宁睁开眼睛。

怕宋清柔没睡熟,他就这样看了一会,估摸着半个多小时过去,这才撑着力气,一点点的站起来。

首先要做的……

他想吻她。面对残阳的余晖,云少宁无力的闭了闭眼,还是撑着已经严重透支了的身体,把之前分来的压缩饼干和水壶绑在骆驼上。

这才是第一重要的事。

第二重要的事,那便是拿记录本和笔,把所有可能想到的问题和知识点写出来。

为防止骆驼再次偷溜,写的过程中,云少宁一直把缰绳绑在腿上,借着军用荧光棒的光芒,身体用尽了最后的意识,还是止不住的手抖。

笔,对现代人来说,没有不熟悉的。

可这一刻,它就像生命的倒计时,仿佛每写一个字,都距离死神更近一步。

有一种只要写慢点,再慢点,那么他倒下的时间,也会跟着变慢。

同样还有另个想法在打断:万一要交待的知识点,没写完,他已经无力再支撑了,那怎么办?

云少宁就这样,带着两种纠结的想法,写了很久很久。

断断续续,歪歪斜斜,写到最后,手抖、体虚,全身冒着冷汗,恶心和头疼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扶着骆驼腿,他哆嗦的站起来。

嘴角都咬破了,这才吃力的把宋清柔弄到骆驼背上。

可能是之前发烧,吃药的原因,睡在睡袋里的她,双颊红红的,尽管刚才有喝水,这会嘴角还是干干的,严重缺少水份的感觉。

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云少宁并不是冲动,是实际计算过,从戈壁进入沙漠外围,再到遇见那位阿拉伯老伯,他总用了一天一夜。

再进入沙漠禁地,幸运的找到宋清柔,又用了一天一夜。

之后,在她发烧的过程,他带着她最多走了半天一夜,也就是说,如果宋清柔侥幸走不错的话,至少还要一天一夜的时间,才能再返回戈壁.

在这样高温的沙漠里,一壶水和仅剩四分之一的压缩饼干,太紧张太紧张了。

眩晕之际,云少宁喘了口气,从背包里拿了军工刀,想都不想的划向手腕。

“清柔……清柔……”他颤巍巍的握拳,把滴血的手腕悬在她嘴角上方,让血水一滴两滴的滑下去。

放在都市,他这样喂血的动作,无疑是太愚蒙,太可笑,可这里是沙漠啊!

瞬息万变,随时随地都会死人的沙漠。

甚至在来的路上,他亲眼见过皑皑白骨,在劲风吹开黄沙的时候,刺眼的暴露在本就迷失恐慌的人类面前,那么直白的提醒:闯进沙漠的后果。

放血的片刻,他眼前的影子,一黑一白,恍恍惚惚的。

为怕宋清柔再半途醒过来,云少宁没敢喂太多,结束喂血,再擦血的时候,他太贪恋这张爱了23年的脸蛋儿,这张唇,这个人。

有那么一刻,他忽然有些怨恨。

是谁说付出一定会有回报?临别之际,他多么奢望,能感觉到她的回报。

可是得到了以后呢?

依她的性子,肯定是不会让他离开——不为爱,只为义。

往大了说,她是兵,他是民,兵护民是天职!

往小了说,他刚刚救了她,所以她再救回他,是天理。

是了,她一定会这样做。

片刻锁眉,望着这张近在咫尺的容颜,云少宁抿了抿嘴,有泪最后从眼框里滑下来。

这泪。究竟是替少尉流的,还是替自己流的,这一刻,他已经无暇理会,用了残余的力气,弯腰拾起笔和记录本,落笔:清柔……

-

翌日,上午。

宋清柔晃晃悠悠,在颠簸中醒来。

入眼的黄沙,有什么在驼着她前行,速度极慢,缓慢的很。

头顶的太阳啊,火辣辣的焦烤着,嘴里干得都能感觉到了血性。

不敢舔唇,她努力咽了咽口水,本想跳下骆驼,这才意识到被绑了。

“死呆瓜,谁让你绑我的,赶紧松开我!”这会,宋清柔想得简单,只认为云少宁是不想她太累,所以才把骆驼让给她骑。

其实在活命和保存体力面前,什么男女之别啊,两人完全可以同骑!

这个呆子,宋清柔又叫了一声,“呆瓜,你听到了没有?”

回应她的,是骆驼的嘶叫。

宋清柔一怔,莫名的慌,“姓云的,姑奶奶跟你说话哪!”

还是没有回应。

骆驼还在嘶叫,还在继续前行。

有燥热的风,卷起了黄沙,笼罩了四周的同时,宋清柔隐隐意识到了什么。

曲腿,牙齿咬着绑她的绳子,一点点撕扯。

好在她有特种兵的经历,不然这会光绳子都解不开,磨牙:回头看她怎么收拾他!

噗通!

绳子一开,宋清柔像南瓜一样,摔在了地上。

要不是栓骆驼的缰绳,就系在她胳膊上,她又反应够敏捷,这会骆驼都被惊跑了!

只是那只呆鹅,哪去了?

宋清柔拍了拍天灵盖,怎么都记不起,她怎么到骆驼背上,闷葫芦又去了哪里。

倒是她身上啊,臭死了。因为之前杀了那条蛇,这会身上的血,被骄阳一烤,散发着阵阵的恶臭。

“死呆子,你给我滚出来!”宋清柔咬牙,在漫天的黄沙里寻找。

热浪中,忽然一阵鸡皮瘩疙袭来。

下一刻,所有的侥幸全飞,她脸色也跟着瞬白,一种不好的预感……

“云少宁,姓云的,云少宁!!”漫漫黄沙中,她不停喊,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去喊,甚至牵着骆驼爬上最高的沙顶,去瞭望远方,去呼叫。

却是视野之内,一片黄沙。

除了黄,再就是沙。

寥无人烟的四周,除了她和这只不会说话的骆驼,再没有其他生命力。

轰,脑中好像有什么炸了锅。

像是记起了什么,宋清柔立马去看挂在骆驼背上的背包。

果不然,里头原本分好的水壶、饼干都在。

因为洪涝,有太多的灾民用去了属于维和站的援助物资,所以才导致他们出行,基本上只带三壶水和两袋饼干。

目前看来,除去找到她后,被她喝掉和吃掉的,他根本就没吃没吃!

这个呆瓜,怎么就……

宋清柔一下明白了,他之前那样小气的分食物,还说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完全是怕她不肯吃!

所以暴露出来的真像就是:根本就不是救援找到她的!

那他之前所说的,天亮救援队就会在戈壁集合地等他们,也是假的?

一时间,站在黄沙里,宋清柔想哭想不出来,想笑又无力发声。

最后一股脑的打开背包,入眼就瞧了写有密密麻麻字体的地图,一份看起来比较正规,还有一份虽然是自制却比正规的还要详细。

两份地图,只标了一条出路。

再翻开记录本,入眼的字体,宋清柔怔了怔——呆子的字,很漂亮,虽然有点歪。

却是越往下看,宋清柔眼框越红。

这哪里是歪,明明是写字的人已经虚到了极致,不然又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只傻呆瓜,竟然真的是他,只身进了沙漠,找到了她。

瞬时,宋清柔鼻腔里酸涩无比。

模糊的视线里,那歪歪斜斜的字体,写着:根据太阳、月亮以及星辰,再结合现代课本的知识,很明确的写有傍晚和黑夜,晨起和正午,四个时间段中,是如何辨别方向。

甚至还考虑她会歪线,用笔着重画出:在沙漠中,即使前行的目标很准确,也要每前进一百米,一定要回头看看,上个一百米所丢弃的东西,你和它是不是在同一条直线上。

再后面又是遇到哪种情况下,该怎么解决等等,一一有了例举。

从字体上,可以看出,他的每一笔都是艰难,像锥子一样直戳她心窝。

丁当当的一阵。

一旁的骆驼,有些不安分的想跑。

宋清柔一手牵着它,又翻开记录本,炙热的烈日直射在页面上,肉眼看上去,仿佛只要多看一秒,火苗会燃烧,从而烧伤眼睛。

记录本上,云少宁最后写道:

清柔,当你看到这里,一定也发现我不见了,不要返回来找我。

清柔,按我留的路线,一直往前走,勇敢大胆的,相信我,你一定能出去。

清柔,从我们在孤儿院那年的初见,到现在整整23年了,看你幸福,是我一直不变的初衷。

清柔,殊途同归,我想说这四个字,虽然我们现在的路不同,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相信,我们的目的地都是一样的,加油。

清柔,我在祖国,在海城等你。

清柔,别放弃,别哭,也别为我悲伤——呆子留。

宋清柔,“……”胸腔里一阵剧烈的翻滚,她张嘴‘噗’的一口鲜血,洒在记录本上。

简短的几句话,明明没有一句告白,没有一句提到爱,只是简单的陈述,可是可是,她眼睛为什么这么涩,胸口为什么会这么难受,这么憋闷?

“云少宁!”站在黄沙里,泪水打湿了宋清柔的眼框,她放声低吼,“你出来,你给我回来!云少宁,你给我回来说清楚,什么叫在祖国等我?云少宁,你这个标准的呆子,你去了哪,告诉我,你现在很好,一定不会有事的!”

吼到最后,宋清柔泣不成声。

膝盖一软,生生跪倒在滚烫的黄沙里,耳边仿佛回荡着谁的呼喊:清柔,清柔,清柔……

-

维和站。

吴大尉站在门口,来来回回的走。

身后长长的通道,吱呀一声,是派出去救援的车辆赶回来。

“回来了!怎么样?”吴大尉急忙的跑过去,随着救援车打开,被担架抬下来的伤员,是之前和宋清柔同车的战友,以及后来和云少宁同行的医生。

抛开两人不算,还有三名战友下落不明。

去寻找的支队长,把搜救路线、区域和基本情况报告了一遍,拧眉说,“大尉,已经三天三夜了。”

黄金营救是72小时,可在高温沙漠中,就算不打折,也得缩减。

再加上其他因素,生还的几率很悬。

对于这一点,吴大尉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知道,他埋头研究着地图。

片刻沉默后,黑着脸说,“不管几天几夜,生要见人,死要死尸,再有和其他驻守苏丹的维护陪队求救,请他们也一起帮忙!”

这样的命令一出,救援车辆很快再次出发。

彼时炙热的阳光,正焦烤着暴雨过后的大地,有阵阵的恶臭时不时的散发。

驻扎苏丹的各国维和站,收到消息后,很快也派了人手。

吴大尉更是把维和站安排后,随车前往。

站在人烟稀少的戈壁外围,老吴作了最新部署:为避免有遗漏,在进戈壁前,先派几支小队,统一了区域,以地毯式前进。

剩余的其他国家的几支救援队,负责询问生活在沙漠周边的游牧民,以及戈壁外围的空中援救。

与此同时,基地那边有伤员清醒过来。

在范围缩小和人员加快的前提下,黄昏前,又找到一名晕厥的伤员。

综合伤员所提供的大体方向,吴大尉很快推测出云少宁有可能去的地方,还有宋清柔车子失事后,有可能被劲风卷到了什么地方。

一时间,偌大的沙漠,进去援救的人员再次调整了方位……

傍晚时分,阳光洒满了整片沙漠,最容易在高温后,产生海市蜃楼的幻楼。

宋清柔趴在骆驼背上,颠簸中,仿佛又回到了带大尉回海城的那年。

微风吹着湖面,波光粼粼的,别说是水,各式各样解渴的水果和冰淇淋,就摆在河对岸的太阳伞下的餐桌上,等着她过去品尝。

溃散的意识中,她奄奄一息的咽了咽口水,两眼直直的盯着幻境。

浑浑噩噩中,好像有人在不停的叫她:清柔,清柔……

这是谁?

很明显不是大尉的声音,记忆里,他声线晴朗,幽谷,像大提琴一样悦耳。而一遍遍叫她的声音,却沙哑干涩,好像几百年不喝水一样,嘶哑的很。

就这样,醒醒睡睡,睡睡醒醒,如梦似真……

宋清柔再醒过来,除了全身酸软,再加上火烧火燎的嗓子,抬手她想看看在哪,身旁的人可能留意到她醒了,立马说,“小宋,你醒了!”

宋清柔还有点迷糊,“老吴?”

她不怎么确定,只因为脑海里还残留着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叫她清柔,清柔,清柔……

那个声音是谁?

名字还没叫出来,泪水已经跟着滑落。

宋清柔这样虚弱的一面,是老吴和其他战友不曾见过的。

老吴在她视线上方,摆了摆手,“小宋,你能不能看见?我是老吴啊!”

宋清柔,“……”是老吴,所以她安全的,健康的,回到了维和站,那么他呢?

那只呆子去了哪?

一旁有战友猜到她的意图,刚要开口,被老吴给制止。

老吴说,“小宋啊,救援队发现你的时候,差一点啊,你当时呼吸特别微弱,几次抢救,这才把你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啊,你好好休息,回国的专机这两天就过来,祖国等我们一起参加阅兵,上级领导还给我们嘉奖,好好休息哈。”

说完,一个、两个、三个的全部离开。

一副生怕她会问什么的架势,越是这样,越让宋清柔恐慌。

因为起身太猛,她噗通一声,滚在了地上,倒也没喊,因为肯定会有人过来照顾她。

宋清柔猜的不错,马上有两名护士过来。

将她弄到床-上,重新扎针,然后又帮她擦脸、洗后,除了有关云少宁的消息,其他基本上有求必应。

宋清柔算是看出来了,这是老吴下了封口令!

凭什么?

当她是算什么?

手背针尖一扯,药水袋砸门,下秒脸盆、各种用具,只要她能捞到的,全部丢。

虽然一句话没说,却用行动来表达着,只要不告诉她,云少宁的情况,那么谁都别想有好日子过!

一个个的,都当她好哄,是不是?

就这样,第三天下午,维和站已经没有人再能顶住她的泼辣。

老吴硬着头皮,刚走进来,立马一只鞋子朝脸上砸,吓得随时的战友们,频频啧嘴:也就是这位,敢给最高指挥官摔脸子!

“小宋!”老吴端着脸,进门。

那意思是让她收敛收敛,谁知道宋清柔看也不看的,又将另只鞋子砸过去。

所瞄准的部位,正是老吴的鼻梁:既然有本事瞒她,那就应该承担一切,谁要他这样做的?

其实老吴初衷也是为宋清柔好。

要他怎么说出,派了那么多维和部位,依旧没找到云少宁的话?

四目相对的一瞬,宋清柔靠在床边,眯着眼也不说话,扯着手背的针头,扬手那针头所对的位置,又成了老吴的鼻梁了。

唉哟,老吴刚躲了两只鞋,又来了针,恐怕再不交待清楚,等待他的就成了刀子。

“咳咳,清柔啊,你是进过沙漠的人,你该理解想要在沙漠里找人,谈何容易啊,再说有时间摆在这里,发现你的时候,已经是第四天。”老吴叹气,把那天寻找的情况又说了说。

除去云少宁没有音讯之外,还有两名战友,也失去消息。

听到这样的答案,宋清柔鼻翼动了动,有哭的冲动却没哭,只是生新跌回病床,瞭望着那扇窗。

耳边好像有人不停的在叫她,还有那句:

---这双眼睛,孤单了太久,它不远万里而来,只想见想见的人,想看看想见的人,是不是真幸福。

---你会给这双眼机会,让它一直看着,幸福的你吗?

-

祖国阅兵在十月一。

三天后,也就是九月底,维和站来了新人前来接替。

同时,他们这批为期18个月的维和兵,算是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除了人群里,有三名战友捧着,两份用国旗包裹的盒子,以及一份孤零零的,只有一只菊花的盒子。

三名礼兵,前两名带国旗的,无疑是那两名不知下落的战友。

而随后的那个,却是她认识了23年呆瓜。

有生之年,宋清柔没想过,会再遇儿时的伙伴,也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原来,早在她五岁的那年,就认识了九岁的云少宁。

当真没侮辱了,她取的名字:呆子,呆瓜,真是个闷葫芦。

如果不是这次,都不知道,他能把这个秘密封存多久。

看着那个黑漆漆的盒子,宋清柔说,“给我吧。”

因为他不是兵,没有军籍,即便为此奉献了生命,也没有先前那两名荣耀,这一点她理解。

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

既然为他争取不了英雄的荣耀,那就由她带他回国吧:姓云的,这一生,我欠你一条命。

专机升空,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再落地到达了久违的祖国——帝都。

在这里,没有海城的那条海河,没有相熟的亲朋好友,有的是最隆重的欢迎。

有一束束的鲜花和锦旗,随着他们步出机场,纷纷前来送献。

宋清柔很清楚,她心里有云少宁,可不是因为爱。也说不为什么,自己就是高兴不起来,谈不上撕心裂肺,却有淡淡的被悲伤一直笼罩在周身。

能参加阅兵仪式,无疑是每个兵的骄傲和荣耀。

参加典礼前一天,她找上了老吴——已经成了少校的老吴。

决定转业,是她近几天以来,一直思考的事,并不是一时冲动,云少宁没发生意外之前,她誓言要替少尉那份一起活,要代他贡献一份力量。

现在忽然好累好累,不想再奔波。

仿佛以往那个喜欢满世界跑,对什么都满充了好奇的女人,一下子成了云少宁。

像他一样不满追求刺激,喜欢安定,过着呆呆的日子。

对于她这样的选择,老吴特别的惋惜,也了解她说一不二的性子,只问她,“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啊!”她手指有一下没有一下的敲打着属于‘云少宁’的盒子,“或许会带着它,随便走一走,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她知道,他喜欢这片土地。

温润如阳的他,喜欢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

带着它,看尽世间的繁华和幸福,或许是她剩余的方向。

——-呆鹅,你喜欢吗?

-

翌日,正好是周一,国庆节。

全国上下,除了观看阅兵就是出游。

前者宋清柔没有多大的兴致,参与了后者,出游。

她没换背包,还是用的云少宁之前挂在骆驼身上的那个。

背里也没什么杂物,两瓶水,几代压缩饼干,外加一个精巧的木盒,盒子边框正中间,贴着一张彩色的一寸照片。

是她在他护照上,撕下来的。

一路走走停停,从长城到了天安门,最后辗转又到了峨眉山。

中间她有想过回海城,却又不知道该找谁,该说些什么,于是带着这样贴身的物品,继续朝下一个目的地出发——那是少尉家乡。

一座抗战根据地的老区。

莫名的,不知道是她太敏感,还是职业使然,总感觉有人远远的跟着她。

鬼魂这一说,宋清柔并不相信。

这天傍晚,找好旅社,她同样带了背包,听说前面有条老街,街里有各种各样的小吃。

她嘴馋,打算过去转转。

老区人们很好客,宋清柔没打出租车,选择了那种脚蹬三轮。

夜晚有风徐徐吹来,轻佛着面部,暖暖的。

也正在这时,耳畔忽然传来一声熟悉的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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