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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比卢普斯

作品: NBA超级控卫 |作者:枇杷蜂蜜 |分类:游戏竞技 |更新:02-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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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华坐在替补席上,等着替补上场。

内内的弹跳不错,替补上场的中锋斯威夫特依然没能赢得跳球。

很正常,雷霆队的跳球很少能赢。

比卢普斯控球,维斯布鲁克对位防守。

在现役的一号位上,比卢普斯已经打出了名气,无论是进攻还是组织,在联盟里赫赫有名。维斯布鲁克在组织上,明显是比不过的。

但是说起防守,维斯布鲁克还强些。

比卢普斯的成长史让人心酸,名不见经传,没有出名的机会,后来才被大众所熟悉。

不是核心付出的代价,成长期被拉长。

可以说,比卢普斯在掘金队收获了一切想要的东西,比如出手权。

一般来说,比赛的第一次进攻,都是由核心球员所发起,比卢普斯在维斯布鲁克的防守下,也没有粘球,而是直接扔给了安东尼。

这场比赛,安东尼爆发了。

面对二年级的杜兰特,又是同样的选秀位,安东尼似乎是在证明自己。

首节比赛,安东尼6投4中,3分球1中1,罚球5中5,无视对位防守的杜兰特。

李慕华当时就傻眼了。

杜兰特的技术很全面,在小前锋的位置上,强的人不少,但是能和杜兰特一较高下的,真心不多。

杜兰特没怂,和安东尼互爆,手感也不错。

只能说两队的核心球员,一开始就进入了状态,体力很充沛。

李慕华摇了摇头。

照这么下去,两队肯定又是以进攻为主,这样的话,雷霆队很吃亏。

“time out!”

官方暂停时间,双方同时换上了替补。

当然,这不是说绝对替补,只是为了让核心球员休息。

雷霆队进攻。

维斯布鲁克带过了球场,交到了李慕华手里。

替补阵容中,组织是李慕华,策应是格林,维斯布鲁克顶到了得分后卫。

这完全就是一个攻击型的后场。

对拼起进攻,完全不怵掘金队。

可能是刚才与维斯布鲁克对位吃亏了些,比卢普斯主动找上了李慕华。

组织进攻才是李慕华的工作,至于突破,还是交给别人吧。

李慕华将球扔给了维斯布鲁克,开始了无球跑动,比卢普斯不得不跟上,维斯布鲁克直接带球突破,然后分给了格林。

格林再度回传给空切的维斯布鲁克,躲过了内内的防守,维斯布鲁克上篮球进。

眼花缭乱的传球,让观众们齐齐叫好。

不管雷霆队是赢是输,现在进攻打起来,不仅仅是单抡,还有配合,令人赏心悦目。

回过头来。

比卢普斯面对李慕华,直接选择了突破分球,马丁接球就投,弧线内一步跳投,命中。

李慕华面色苍白,比卢普斯刚才突破的力气非常大,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说好的技术流的,结果玩身体。

两队的进攻节奏加快,不约而同的又打起了对攻。

“伙计,你的防守可真差劲!”

JR史密斯在比卢普斯罚球的时候,跑到李慕华身边叨叨。

对于这货,李慕华是真心有些烦,一副坏小子的模样,看起来就不是什么易于之辈。

这就是球场经验,当打的不顺时或者干扰对方。

球队拳击手就得出面。

“闭嘴,你又不是教练!”

李慕华的嘴也不闲着,低声和JR史密斯杠了起来。

说起抬杠的本事,李慕华自信也不差。

JR史密斯的脾气并不好,从布满全身的纹路就能看出来,让人看的都有些恶心。

这是一个典型的神经刀代表,手风顺了,一场比赛扔10来8个三分球不在话下,问题特么的能进。

所有球队都怕神经刀,有这么一个角色球员。

很多时候赢球很容易。

至少掘金有了JR史密斯后,球队的文化向野蛮开始发展。

雷霆队进攻。

这次的防守人换成了JR史密斯。

或许是看出来李慕华的身体很弱,JR史密斯又闲不住了。

对,JR本身就是个贴身高手。

李慕华顿时感觉苦不堪言,如果说比卢普斯的防守让人难受,那么JR史密斯的防守就是让人窒息。

好在有维斯布鲁克跑来接应,不然李慕华非丢球不可

又是一个策应球。

“LI接球了...是底角...他出手了!”

“球进,三分有效!”

“这是来自格林的助攻,让我们看下慢镜头,确实是一个很漂亮的进球!”

主场一阵喧嚣,今天来看球的观众不少。

李慕华表现的一般,只能说比卢普斯的防守不差,李慕华不想白消耗体力。

这种强度的比赛不经常有。

双方的攻防转换速度快,身体消耗也加快,这样的比赛一般打到后面,会越来越铁。

掘金队进攻。

比卢普斯刚进入半场,李慕华就贴了上去,当然,也不敢贴的太近,比卢普斯的技术很全面,只要有了突破空间,瞬间就能把雷霆队的防守搅个天翻地覆。

节奏变的很慢,比卢普斯察觉出了雷霆队的意图,开始压时间。

只是这颗球运气不好,比卢普斯选择了强上,多亏了格林的协防,上篮砸到了篮筐上。

克里斯拿下了篮板。

掘金队完全是小个阵容,跑起来并不比雷霆慢,李慕华选择了阵地战。

为了保证命中率,从而降低比赛节奏,李慕华也是心里很佩服,比卢普斯可快可慢,把控节奏的能力,比李慕华要强出许多。

这就是联盟老将的作用,当然,比卢普斯还不老。

只能说比赛经验很丰富。

全明星级别的球员,都自带体系光环,比如说比卢普斯,只要带球,所有人都会跟着他的节奏。

不光是因为球权在手,还有出色的掌控能力。

这就是节奏。

雷霆队的杜兰特也有这种节奏感,原因很简单,杜兰特能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篮还是突破,角色球员只要围的转,比赛就不会慌乱。

核心的作用也缘于此。

掘金队的实力让人眼红,安东尼和比卢普斯自带体系,还能融为一体,谈不上为谁牺牲球权。

李慕华面对这样的球员,总是感觉很棘手,尤其是全明星级别的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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