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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作品: 扛着鸡崽穿越了 |作者:群华溪 |分类:幻想奇缘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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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真能养花?七月份的时候, 文琪曾经跟郑宇一起上过山,她那次除了检查金银花树是否健康外,还顺手给它们修剪了一下。但只不过是隔了一个多月,这些金银花树的无用杂枝又变多了。郑宇没法从那些植株上准确判断出有用的枝条, 文琪把他赶出“种苗培育小队”后, 不由得开始为他的未来担心。这样一个对种植一窍不通的家伙,真的能成功养好金银花树吗?乘着郑宇被打发去带轩轩玩的时候, 文琪咳嗽一声, 把院子里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你们跟郑宇认识很久了?他一直都这么不擅长处理植物吗?”按理说,士兵应该会被训练野外生存, 应该对一些常见植物的特性很了解、也应该能从植物的某些特征上面判断出植物本身和附近相应环境才对。鲁祸头跟身边的弟兄们互相看看, 都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除了赵牧队长比我们早几年去军队之外,我们几个是同批进去的, 当时都被分配到赵队长负责的小队里面。”阿杨武力值和年龄都最小,在大家都不想说郑宇“坏话”时,他这个小弟就被推出来了, “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家,多多少少对大部分作物都有点了解。”但郑宇不一样。士兵进队之后会有一次集体考核,因为郑宇无论是注意力、耐力、爆发力都极强,而且他从小就学着打猎,常常混迹于山林中,十分擅长隐蔽和追踪,当时获得了绝对的第一名。每个队伍都会挑选出三到十个优等兵,将他们分批派去各个兵种适应学习, 一方面是为了找出他们的擅长技能,另一方面是要从中找出将领式的人才。郑宇直到被分去后勤队之前,在各类兵种里面都表现得相当优异。按照甲乙丙丁来评级,他从未获得甲之外的等级。如果他在最后的后勤队也获得甲级的话,那么他将直接被升为小队长,在以后的军旅生活中获得急速的提升。可惜,郑宇在后勤队差点搞出了人命,获得了这个兵种史无前例的丁级评价。他把相克的食物放一起煮,要不是那味道实在难吃,没人能咽下去的话,就那一大锅混炖菜,就能让几百个士兵上吐下泻好几天。伙食兵不敢再让他煮饭菜,便派他去沿途的山林中就地获取能用的食材。郑宇带回了一堆上好的猎物,这让伙食兵十分满意,但是因为士兵不能光吃肉,郑宇又被要求去弄点野果、野菜回来。郑宇从来只认识几种常见的青菜和野菜,但当时那一片刚好都没有他认识的,他想着见过人家挖蘑菇吃,便辛辛苦苦挖了一大箩筐野蘑菇。看到那筐蘑菇,伙食兵差点没忍住要拿菜刀去剁了郑宇的手。整整一箩筐,里面居然一大半都是毒蘑菇。这次之后,郑宇就被勤务兵打回了赵牧的那个小队,并且甩出了第一次丁级评价。可怜郑宇还觉得委屈着呢。当时他还小,因为他一直不太擅长认植物,他爹干脆就不让他吃蘑菇这些容易出现有毒品种的东西,也教他上山尽量不要被奇怪的植物碰到、割伤……所以他直到十几岁,都还只认识水稻、青菜、橘子、枣子等等村里、山上常见的可食用植物。他之所以每次去打猎,身上都保持的较为整洁,也是因为他避免了跟不认识的植物接触,几乎做得到来去无痕迹。文琪想教会郑宇判断植物分枝的年份,那真是赶鸭子上架瞎折腾了。“唉,就这样他还想包山养花,心里就没点数吗?”文琪无奈地嘀咕了一句,但是她想到郑宇那傻兮兮的性格,也能猜到他根本就没有细想种东西会有多难。毕竟野生的金银花漫山遍野都是,他一定觉得养这玩意很简单。郑宇的这些弟兄中,倒是有两个姓袁的很擅长做这类事。听他们说,他们两个以前是同村的,在村子被山洪毁掉之前,他们村很多人家都在种植山楂和橘子,以供给陈皮和山楂干为生,所以他们对剪枝很熟悉,甚至还会芽接这种嫁接方法。原来这里已经有断枝生根、嫁接等技术了,这还是文琪第一次认识到这里的先进程度。现代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先进,肯定会优先评测它的科学水平,尤其是军事方面。但若在一个古代背景,人们肯定会下意识从国家的农业水平来判断它是否先进。文琪忍不住向他们打听了一下这里的情况,再次听到了苏家这个名号。苏家一直在安都扎根,家族里既出过受宠的皇贵妃,又出过强大的镇国将军,但人们一提起苏家,第一个想到的却是它的大地主家族这个定位。在平王朝,地主与文琪理解的有些不同,只有获得皇朝御封的土地的人家,才能自称为地主。他们一般是在种植的技术上有很大的成果,能使王朝每年的粮食收获增加许多,让人们免于饥饿,朝廷才会商讨能否为他们赐下土地。地主家一旦获得土地,这些土地便能世代相传,永远是他们家族的固定资产。唯一受限制的是,他们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若是开发成坊市、宅基地等,那就是欺君之罪,家主会被砍头的。“虽然王朝有很多地主家族,但说到底还是苏家的贡献最大。”袁大目光中充满了向往与尊敬,“要不是他们几百年都专注地研究最好的种植方式、并且为平民提供良种,我们平王朝的国力不可能这么快就跟艾马拉帝国旗鼓相当了。”袁二也很认可袁大的这种说法,苏家在安都不一定有帝师赵家、知府李家高调,但它确确实实是安都最古老的贵族,也是最受每朝皇帝恩宠的家族。一个种地的大家族,既不会对朝廷产生威胁,还能帮着解决民生大计,哪个皇帝会不喜欢他们?“真好啊,我有机会去安都的话,一定要去见识见识苏家的厉害。”文琪在心里这么想着,却不知道她很快就会跟苏家有一次交集了。就在今天,胡村长去找了武泰镇的知府,拜托他以官方名义给苏家递上一封介绍信,信里说的便是文琪在稻田养鱼的事情。村长还没见到稻谷的收成,但文琪家稻田里稻子的涨势并不比任何人家的差,看起来稻田养鱼不会影响稻谷本身的收成。他若是再等两个月,那封信里的措辞一定会更激动一点,因为稻田养鱼,除了额外产出鱼,还会使水稻的亩产量获得一定的提升。村里还有另一样新东西没有被村长重视,等到苏家派人过来考察,那东西或许会是一个大惊喜。文琪把苏家这个名号记在心里,然后就看到郑宇满头大汗地抱着轩轩回来了。小孩子学会走路后就会很难带,他们总想着自己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但他们自己还走不稳,也不怎么会看路,每次小孩子要出去玩的时候,跟着他们的大人是最累了。郑宇这是第一次一个人带轩轩玩,最近轩轩喜欢脱离学步车走路,郑宇以为只要轻轻扶着他就行了,没想到轩轩动不动就被不平整的地面绊倒,或者是自己左脚绊右脚,他不得不一直弯腰揪着轩轩的衣领,或者双手扶着他的咯吱窝。一直弯着腰的滋味,只有体验过的人才会懂。没过两小时,郑宇就以轩轩该吃东西的理由带他回来了。他把轩轩往文琪身边一送,自己跟脱离苦海似的,一屁股坐在地面上,对文琪说:“我来帮你干活,你给轩轩做饭吃去。”文琪翻了个白眼,“得了,你在这坐着玩会就行,别瞎动这里的任何东西。我看你根本就不适合种地,等我培育出大量种苗,明年开春后把它们种活之后,你还是找别人来接手这件事。就算是烧瓷也比种地适合你。”文琪也是跟郑宇熟络,并且知道他不会在意别人说话直,这才说的这么直白的。她的确觉得郑宇真不适合做这些事,连判断植物新枝老枝都学不会,他以后要怎么去修剪金银花树?又怎么自己判断出当年的大致产量?总不能让她一直帮忙。郑宇苦着脸看向文琪,确定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之后,顿时整个人都丧了。他觉得文琪那么喜欢种地,自己要是没办法也在这方面做好的话,岂不是就没有跟文琪继续来往的理由了?至于烧瓷那件事,他就是想弄些好看又精致的小物件送给文琪,好讨她的欢心,不然他自己也不会去动那个烧窑的。既然文琪说他烧瓷都比种地好,他是不是要尝试一下?郑宇脑海中迅速调动着相关的记忆,开始思考烧瓷赚钱的可行性。瓷器在平王朝并不少见,其价格取决于其稀有度。郑宇之前烧出来的是白玉瓷,那是齐家的特产,他这个外人要是敢弄这个去卖钱,齐家人知道后一定不会放任他的。毕竟平王朝有过规定,家族对自家研究出来的技术有独占的权利。“要不我试试烧我爹意外弄出来的那个釉料?虽然出来的效果挺丑的,但丑的很有规律和特色,说不定就会有奇怪的人很喜欢呢?”郑宇觉得他该有点作为了,不然文琪变得越来越厉害,那他还有什么脸去臆想跟她在一起?作者有话要说:已补完本章,发现之前没能在12点之前更新,晚了5秒,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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