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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没有指针的钟(2)

作品: 锦葵 |作者:林培源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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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们做了十多年邻居的这家人,最后竟落到如此零落的境地,我做梦也没想到,故事会朝着这样万劫不复的方向疾驰而去。分崩离析的,是我们习惯了安稳习惯了蜷缩的心。那阵子,闻心兰想儿子想疯了,每次听到我的声音,她都以为是陆兆臣回来了,哭哭闹闹,时而嗤笑起来,时而又发出一长串莫名其妙的声音。她发疯的时候,嘴里喊得最多的就是“儿啊,我的儿啊——”声音像一匹被人撕裂的布一般,令人头皮发麻。我不敢接近她,同在一个院子里,陆家住的房子已经成了一个禁地,闻心兰神志不清的时候在屋子里拉屎拉尿,甚至将家里的墙涂得满是粪便,天气一热,整个院子都发出一股恶臭。父亲受不了,连连破口大骂,陆绍华也不止一次被妻子折腾得受不了而声嘶力竭地喊起来,那阵子家里像一个恐怖的洞窟一般。父亲勒令陆绍华尽快搬走。陆绍华那时候也将近崩溃,他瘦得不成样子,看我的时候眼里透着难以捉摸的光,令我心寒。

陆绍华不忍心将闻心兰送入精神病院,最后他辞掉了工作,带着发疯了的妻子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只是我的眼里,陆兆臣还是那番模样,我甚至无法将我认识的那个陆兆臣和一个杀人犯划上等号,至于他持刀杀人的原因,那阵子棉城的人议论纷纷,我无心留意这些,只是心里在想,如今他去了什么地方,会遇上什么样的人,是不是最终都难逃被捕归案的命运?

我说不清我对陆兆臣的看法是怎样的,他在我的生命中,有时候扮演一个保护者的角色,至少在我读小学受人欺负的时候他挺身而出过,有时候他又扮演一个破坏者的角色,不得不说,叶重阳和我们这个家之间的决裂,很大部分是因为陆兆臣的存在,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是希望他消失的,只是我万万预料不到,他最终竟是以这样一种狼狈不堪的、血腥不已的姿态被迫离开。而且我知道,他这一去,就不会再回来了。他和叶重阳两个人,殊途同归。叶重阳是最先逃离的那个人,她以为只要离开了,便是自由,不过我想,现在不知身处何方的她也料想不到,陆兆臣重复了他的路,只不过一个主动,一个被动。

想到这里,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简宁摇了摇我的手,抬起她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叫我:“哥哥。”我看了看刚开走的大货车,车轮扬起的灰尘在蜜糖色的夕阳下飞舞着,我轻轻碰了碰简宁的小脸,她看着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棉城之于我的回忆,随着我们的搬离而告一段落,这个巨大壮烈的句子,被一个逗号分割,没有谁知道下半句该怎么写,你要问我,我也不知道这凌乱的线要打上怎样一个结。

生活是一个巨大的失望。所以我们才急切需要在生活里寻找,譬如慰藉、寄托或者其他。我常常在想:爱是什么?对母亲丁秋霜来说,爱是即使叶国渠欺骗了她,等到她病入膏肓的那一刻,依然没有落下一滴痛恨的眼泪;对陆兆臣的父母而言,爱是紧紧握住彼此的手,奔波劳累活得卑微,纵然整个家分崩离析了还生死相依;对叶重阳和陆兆臣而言,爱是青春岁月里烙印在皮肤骨肉里的痛楚、相依和分离;而对我和知寒来说,爱则是彼此生命互相触碰之后留在眉目及心中的感怀和信任。爱情于我而言,是写给自己的一封情书,感动自己之余,感动他人。每一个人的生命里,必定会有一份爱自始自终都陪伴着他,像一个胎记,不管他出身卑微还是高贵,不管他是健康还是疾病,它都不会消失。

所以我相信,身体会死,灵魂会死,但爱不死。

知寒常常问我:“以后我老了,你还会爱我吗?”每次她用那双迷人的眼睛看着我这么说的时候,我都会轻轻捏一捏她小巧玲珑的鼻子,然后故作深沉地回答:“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知寒听了,嘟嘟嘴,故作气氛地说我:“你什么时候那么油嘴滑舌啦?”

我嘿嘿一笑,答道:“这是王道乾翻译的杜拉斯的《情人》开头,借花献佛嘛……”

知寒伸出手,敲敲我的后脑勺:“我不是佛,我是观音。”见我没反应,她又补充一句:

“我真不明白,我怎么就摊上了你这么个文艺青年呢?”

“哈哈,我不是文艺青年,我是奋斗青年,简称奋青。”

这是我和何知寒之间常有的对话。

……

接下来,应该说一说我和知寒之间的故事了吧。

第一次见到知寒的时候,是在学院的开学典礼上,我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发言,那时候知寒就坐在最前排,很安静地听着,与周围嘈杂而迷惘的众多表情截然不同。我的眼睛,不经意就落到她身上,她的眼神里一种清澈透明的质地。我是那个时候才注意到她的。之后有一次在图书馆,我抱着一堆书上楼梯,前面有两个女生突然停下来,不时回过头朝我这边看,我被他们看得有些不自在,便加快脚步走了,擦肩而过的时候,看到了那双熟悉的眼睛,心里微微一震。

而后,在另外一次学院的活动上,凑巧和她分到了一个组。彼此互相介绍,才算是认识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何知寒,非常特别,令人过目不忘。知寒是个动静皆可的女孩子,言语间掩盖不住的轻灵,很容易就博得别人的好感。我总是忍不住细细打量眼前的女孩子,她像一块磁性极大的铁石,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牢牢吸住看。我鼓起很大的勇气才敢和她说上一句话,我问她:“我们是不是认识?”

很明显,我的搭讪方式太过唐突,如果换成别的女生的话,一定早就白我一眼了。没想到知寒愣了一下之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是呀,我们认识——陌生人,你好!”

我被她的话弄得尴尬不已,像块呆木头一样站在原地,脸烫得不成样子。

我,是害羞了么?

遇上知寒,是我的幸运。我像是在一片金黄色的摇曳生姿的麦田里走着,眼之所及,是弥漫在天地之间的麦穗,我以为自己就要迷失在里面的时候,幸好遇到了她。记得彼此刚认识的那段时间,我总是战战兢兢地试图更加靠近她。她之于我,是一块充满吸引力的磁石,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明亮有光,似乎只要稍不小心就会跌进去,像跌入一潭深邃而清澈的湖水里,以前我不懂得爱,误以为恋上一个人依靠的是缘分,但在我和她之间,缘分似乎并不像人们所熟稔的那样,暮暮朝朝,一个眼神或者一句话就能将彼此的内心撩动。在我眼里,有时候她就如一只跳动的小鹿,在芳菲的烟花三月里,她出没在我的忐忑不安中,每一个举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

我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敢约她。彼时我只是一个对恋爱毫无经验的小孩子。没有想到的是,她接到电话的时候爽快地答应了。我像被一个上帝眷顾的幸运儿一样,一时间激动得不知所措。那晚学校的石头坞广场破天荒地放映了一部文艺片,《天使爱美丽》。奥黛丽饰演的那个爱幻想的艾米丽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法国的女演员也有另一种美丽,那是一种不同于好莱坞的浮躁和华丽,暖暖的色调映衬得巴黎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散发着令人艳羡的光芒。看到艾米丽在河边漂石头打发寂寞时光的片段,我偷偷地侧过脸看了知寒一眼,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大荧幕,荧幕上的光映射在她眼里,有那么一瞬间,我差一点跌进去,屏息凝视,深怕打扰了她。

这样一个安静的、平和的何知寒还是第一次遇见的那个吗?

我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不忍心打破这和谐的画面。

那是我第一次约女生看电影,石头坞广场成了露天电影院,如此静谧而优雅的片段,很容易让人怀想起旧年代的场景,胶片每一寸都雕刻着纯真而美好的时光。我和她靠得很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不过若干厘米,那样的时刻总是容易和浪漫或者爱情联系起来,我想我是在朝着某个未知的地方迈进,脚步踏着初春的气息,小心翼翼,害怕溅起地上蛰伏的翠绿。

四周观影的,大多是情侣,看到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的样子,着实令我艳羡,不过当下,我只好佯装我和知寒是情侣来安慰自己,虽然这样的安慰来得很傻很天真。

我忘了那场电影是什么时候结束的,看电影的过程很漫长也很短暂。我们时不时说上几句话,她的声音很脆,带着一丝春天的清新。电影结束之后,我骑着新买的自行车载她。她侧坐在车座上,我故意把车骑得很慢,路灯昏黄的灯光把我们的身影投在石路上,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叫做浪漫的味道。回宿舍的路不长,我却足足骑了半个钟头。

是我先打破了沉默:“知寒,今晚的电影你觉得怎样?”

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呵呵,不错呀,其实我很羡慕艾米丽。”

我有些惊讶,“为什么羡慕她?”

“因为她找到了幸福呀,对了,你还记得电影里那个画画的玻璃人对艾米丽说的话么?”

“哈,我看电影的时候很少记住台词的,难道你记得?”

“嗯,好像是这么说的:艾米丽,你不是脆弱的玻璃人,幸福要靠自己去争取,假如你错过机会,你那颗心迟早会像我的骨头那样,又干又枯。”

我简直难以相信,知寒竟然把台词记得一字不漏。我称赞她:“你真神奇。”

她咯咯地笑起来:“过奖过奖,其实我很喜欢看电影的,有时候觉得,电影和人生一样,都是光影生出来的奇迹。”

“嗯,一部好电影足以感动我们一辈子。”

接着我们便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那是我们第一次谈到了彼此喜欢的话题,有时候就是如此,人与人之间可以通过某些微妙的关联捆绑在一起,说话是要看对手的,当你找到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时,交谈就不再成为一种累赘,而是一种超越惯常对话的享受。我和知寒之间,便是如此,我的话她懂,她的话我知晓,于是世界在一字一句的倾谈之中循环运转。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以后的恋爱中,看电影竟然成了我们共同的消遣,大多数时候是跑到电影院里,躲在黑暗的影厅里,然后紧握着对方的手,看到恐怖一点的画面时,她都会吓得捂住眼睛,像个无助的小孩一样靠在我肩上。有时候懒得上影院,我们便用笔记本电脑来看,两人依偎着。知寒总是嘲笑我身材太过单薄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每次她这么调侃我的时候,我都会追问:“给你一个施瓦辛格做男朋友你要吗?”

她眨巴一下眼睛,然后故意说道:“我当然要啦,不过要年轻三十岁的施瓦辛格我才要。”

我只好无奈地说:“何大小姐,安全感不是靠肌肉建立起来的。”

她满脸疑问:“那么叶大少爷,安全感是靠什么建立起来的呢?”

我想了一下,义正言辞地答道:“两颗心的默契以及一颗心的距离。”

很多曼妙的时光,两颗心变成了荷叶上滚动的摇摇欲坠的露珠,在慢慢靠近的那一瞬间,时间停滞、凝固,电影慢镜头一般把曲折的心绪缕析,直至毫发毕现。

可是,可是,在正式确定关系之前,我们却走了相当漫长的一段路。何知寒是个感性至极的人,是个理想主义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许多时候,她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躲在门背后偷窥外面世界的小女孩,她掩藏起内心蛰伏已久的渴念,静悄悄地审视人世,万般变换了然于心。

不过,人总有两面性。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原来在她那副小巧玲珑的外表下面,隐匿的是一个拥有巨大能量的小宇宙,只要你稍微靠近,便会被她巨大的磁场所吸纳。这是我在得知她周末都去做兼职赚外快之后才意识到的。家境殷实的她完全不像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有一次我很好奇地问她:“你家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还要去做兼职?”

她略微沉思了一下,回答道:“其实这个和家里是富是贫无关,我想靠自己活下去,虽然目前我还无法完全做到……”

知寒做过很多兼职:家教、漱口水促销员、志愿者、电话业务员……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和她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她说她做过的最难忘的一次兼职就是给一家旅游杂志写稿子。高考后的那个暑假,母亲给了她一笔钱,她用那笔钱去了一个叫做锦溪的江南水乡旅游,她说那是她第一次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从此以后她就一发不可收地爱上了远行,贪恋上独自一人拥有世界的感觉。从锦溪回来后,她就马不停蹄地写些旅游的散文,然后继续投给杂志社,赚来的稿费便存起来,准备下一次的远游。

我静静地听着她讲自己的故事,暗暗为眼前的这个女生惊奇。她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与囿于温室里一心只读书的我如此不同。我开始羡慕她,并且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带着她一起去旅游,执子之手,海角天涯遍始休。

知寒似乎天生对某些地方有着独特的嗅觉。她总能在陌生的城市里发现一些别人未尝察觉到的地方,有一次她打电话给我,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非常兴奋:“明生明生,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叫‘旧天堂’,我带你去哦。”她便是如此,做起事情来随性至极,兴致所趋,便欣然前行,完全不像我,做任何事都思前想后,左顾右盼,最终错失及时行乐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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