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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作品: 经典小说7 |作者:赵津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8-2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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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

邵嗣尧以廉洁著称,“正己率属,尽革陋弊,纤尘不染”,他不求显达,一心为民,二十几年如一日敬业工作的精神,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后人对其美德多有赞誉。从他的《清苑寄家》诗句中,我们亦可看出其人性闪耀的璀璨光芒:囊空犹是当年我,未许妻儿索俸钱。

§§63.清白于谦

明朝的于谦,在他的《石灰吟》里有这样的诗句: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的这首诗,是托物言志,他把自己比做石灰,抒发自己不畏艰难、坚贞不屈,甘为民众牺牲的崇高精神,同时也表达了他那清白自守的高风亮节。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乐十九年,于谦考中进士,之后被任命为山西道监察御史。永乐二十一年,于谦受命到湖广(今湖南、湖北)巡查并兼“安抚”川贵等地瑶、壮少数民族。于谦到任后,不是坐在衙门里听官员的汇报,而是改换便装,亲自来到瑶民居住的地方实地走访。他了解到,当地存在官军滥杀无辜、冒功请赏的现象。

于谦的举动很快被人察觉,被抓住把柄的人希望能使些银子堵住于谦的嘴,私下里把事情“摆平”,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于谦对待贿赂现象则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不但当面斥责了向其行贿的官员,还如实地将当地存在的实际问题奏报朝廷。后来那些行贿的官员都得以被绳之以法。

宣德二年,于谦奉命巡按江西,他处理公事,平反冤狱,查办骄横不法的官吏,整顿市场,改革弊政。两年间,他为当地办了很多好事,等到他还朝复命时,当地百姓已经为他制作好了丁木主(名位牌),奉祀到南昌名贤祠里。

宣德五年,由于于谦的政绩突出,他被破格提拔为兵部右侍郎,巡抚山西、河南两省。

巡抚两省,就是要主持两省的工作,职权大,责任也大。于谦每年冬春两季在山西,夏秋两季到河南。既要奔走于两省,又要巡察各州县。他在诗中写道:

月落日未出,东方隐又明。

云连怀庆郡,雾绕泽州城。

清晨,月亮已经悄悄地回去休息了,但太阳还没升起,于谦却已经踏上行途了。早晨从怀庆出发,晚上到泽州,可谓晓行夜宿,十分辛苦。就这样,于谦在山西、河南两省巡抚任上忙碌了十九年。

曾有这样一个传说:一天,于谦从河南前往山西,轻骑简从,夜过太行山,忽遇“群盗”拦劫。但当这些“大盗”发觉站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于大人时,立刻各自散去。于谦的爱民与廉洁,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老百姓对于谦的拥戴,连盗匪也都一清二楚。

于谦在任其间一直以其勤励的治政态度和廉洁奉公的作风著称。他在山西、河南任上,给予百姓很多的惠政,其中针对河南一些地方每到雨季经常发生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他采取了“厚筑堤障,计里设亭,亭有长,责以督率修缮”等措施,将水害变成水利。同时,他还采取“种树凿井,榆柳夹路,道无渴者”的办法,不仅对农业生产有利,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水土流失的大问题。他对采取了“将私垦田为官屯,以资边用”的措施,稳定了边塞,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震惊中外的“土木之变”中,于谦挺身而出,肩负起守卫京师的重任。他白天指挥战斗,夜晚也不回家,带病留宿在指挥岗位上。于谦在北京保卫战中立下大功,之后屡屡受到重用,国家大事集于一身,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简评:

景泰帝曾赐予他西华门外一处住宅,于谦推辞道:“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去病竖子,尚知此意,臣独何人,而敢饕此。”这既是于谦的风格,更是他的追求。“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理想,谱写了于谦那以国事为先,公而忘家,忧国忧民的伟大一生。

§§64.耿直李时勉

李时勉,名懋,时勉是他的字,江西安福人,自幼勤奋好学。他考中了进士之后,由于其“性刚鲠,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历经了仕途的坎坷。他经常因军国大事与人持不同看法而直抒己见得罪于人,最终影响了他在仕途上的发展。

李时勉68岁时,才被任命为国子监祭酒。国子监是明朝的最高学府,俗称“太学”,祭酒是国子监长官,是个名声显赫、德望并重的职位。

永乐末年,他因遭人陷害入狱,被关了一年多,幸亏阁臣杨荣帮他求情,才得以复职。第二年,明仁宗即位,他又因上疏言事触怒了明仁宗。明仁宗将其召至大殿,他仍然应对不屈,被殿上武士打折了三条肋骨,又被关到狱中,险些丧命。可是明仁宗也被他气得病发而死。明宣宗即位后,得知李时勉得罪明仁宗之事,不由大怒,下令把李时勉绑来亲自审讯后处死。待旨意发出以后后,他越想越气恼,又命王指挥把李时勉直接绑赴西市处斩,不必审问。王指挥去晚一步,他到狱中提人时,李时勉已被押到明宣宗面前。

明宣宗骂他道:“你为小官,胆敢触怒先帝!还有什么话可说。”

李时勉一边对皇上叩头一边回答道:“臣只是劝谏先帝不宜近妃嫔,皇太子不宜远左右。”

明宣宗听到李时勉疏中所言尽为忠正直谏,不再发怒。待到李时勉说到此事,明宣宗已不得不称其忠直,不得不将他官复原职。王指挥到狱中提不到人犯,回来禀告时,李时勉已经冠带而立了。

这些坎坷的经历,不能丝毫改变李时勉的耿直性格,却使他的名声渐著,这也是使得他晚年又出任祭酒之职的原因。 李时勉年事虽高,“慨然以天下为己任”之心不改。来到国子监,便着手整治学规,督促学业,而且亲自讲授。他看到监舍不整,便上奏请求改建。时皇位已传明英宗,明英宗派太监王振前往视察。李时勉从不把这些宦官放在眼里,因此对王振也没有以礼相待。王振怀恨在心,寻故将李时勉治罪。

官校到国子监抓李时勉时,他正坐在东堂阅课士卷。看到官校到来,毫不惊慌,坐着把文卷阅完,又传唤诸生,为他们品评文章高下,然后让僚属们定下甲乙等级,张榜公布后,才随官校而去。

当时正值酷暑,王振让人将他枷于国子监门前,一连三日暴晒。太学生石大用哭道:“师父如同父亲一样,师父遇难,弟子怎么能够安然坐视!”于是他奔走呼号,又上疏愿以身代。一时联名请求赦免其罪罚的达数千人之多。王振恐怕激变,连忙释放了李时勉。

李时勉对属官和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怀备至,以身作则,得到了他们的敬佩拥戴。国子监助教李继,做事不检点,李时勉常批评他,李继虽不能尽听其言,心中却很感激。时勉遭罚,他奔走申救,起了很大作用。

李时勉74岁时,他恐自己年高难于胜任工作,一再上疏请求退休,明英宗只得允许。当他离京还乡时,“诸生走涕泣送,观者塞途,商贾为罢市”。相送的朝臣及国子生聚于郊外,有三千多人,还有些人远送到他上了船才肯离去。

简评:

明朝著名史家焦蛇对李时勉的印象是:李公时勉为祭酒,崇廉耻,从来也不搞托关系走权门那一套,他的贤德,是与众不同的,他坚持劝善惩恶,主张把新的思想主张变成士人的习惯。他对于贫困而无法娶妻者,对有病而无钱医治者,对死后没钱安葬者,他都能做到节衣缩食,省下钱来,尽力为这些发生困难的人们解决实际问题。他监督学生们读书,经常到深夜才就寝。有时还偷着观察,看看学生们读书到底是勤奋还是懒惰。他这样对待学生,如同父亲对待儿子一般。

虽然因任职祭酒而知名者不乏其人,但能够像李时勉这样勤勉工作,敬业尽责的人,并不多见。李时勉任职祭酒六年,在史册中留下了令人钦佩的一章。

§§65.为民谋福李信圭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今江西泰和)人。明洪熙时举贤良,授官清河知县。清河地傍洪泽湖,“县瘠而冲”,是南北漕运要道,“官艘日相衔,役夫动以千计”。这种地方,一般是不会有人愿前去为官的,而李信圭却从洪熙时起,在清河县任知县,前后长达二十二年,将毕生精力都献给了清河。

刚刚上任的李信圭,率先解决了清和县存在已久的两个“老大难”问题。

一是妥善解决了“助役两便”的难题。在清河县,请百姓为漕运出劳役是件大事,李信圭的前任因招不够劳力,无法解决漕运问题,经请求上级同意,由临近的县出五百个劳力为清和县境内的漕运干活。可是,这样一来,似乎减轻了清和县的负担,漕运也可以正常运转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邻近的县派来的劳动力,因远离住所,衣食住行等诸多生活问题都难以解决。

李信圭到任,立即想出办法。他免除了邻近的县来清和县的漕运劳力,让邻近的县代交清河县的部分其他徭征,这样一来,两县都较前方便了许多。

妥善解决了漕运人力问题之后,李信圭便开始着手改革当地的陋习。当地百姓因苦于生计,常乘夜纵火或发掘坟冢以泄私愤。

放火,掘祖坟,虽然是小人报复仇人的行径。但是,放任发展,恐事态逐渐恶化,发展下去空难收场。为了彻底破除这种陋习,李信圭拟定了十三条教戒,并命令士卒把教戒书写在木牌上,挂在村落以及街道最显眼的地方,使人们都能看得到,并规定每个月的月初和月中高挂出来,“出示儆戒”。李信圭又让他们在木牌上写上乡里间勤惰善恶之事,表彰勤善,批评惰恶,在民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地风俗很快随之发生了变化。

李信圭在整顿民风的同时,上书朝廷,请求免除一切有碍农业生产的杂役,朝廷因李信圭所说入情入理,便同意了李信圭的请求。从此,清河县的老百姓,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可正当清河县人民的生活刚刚有了起色,偏偏这时大旱发生,“饥民遍野,飞蝗蔽日”。李信圭奔走请示上级,请放贷赈济,减缓征派。除了旱灾之外,淮水泛滥更是常事,每到这个时候,李信圭便上下奔波,又是抗旱防涝,又是请求赈济。

李信圭公务繁忙,母亲又患中风病,终日躺在床上。李信圭白天忙于政务,晚上还要侍奉老母,全家和气,夫妻相敬,兄弟友爱,为清河人民作出了表率。

正统元年,李信圭的事迹被朝廷知道了,于是提拔他为蕲州知州。清河百姓闻讯,五百多人上书乞留,朝廷便命李信圭以知州之职,仍留理清河县事。

这一年,阴雨不止,淮水大溢,淹没许多庐舍田地,李信圭又像往常一样为赈贷和减免杂役开始奔波。

李信圭多年如一日为百姓操劳的举动感动了当地百姓,以至县里有公务要办,不必派人追促,只要约定日期,到时百姓全都前往无误。民间发生争讼,李信圭谕之以理,让他们回去反省,往往未等再审,争执双方便都主动罢讼。李信圭还让县民收拾南北道上死无葬所的外地路人骸骨,建起了三座大冢,从此人们都知道清河县有位贤德的好官,县民们也都引以为幸。

正统十一年,李信圭官职再次得到升迁,将去赴任处州(今浙江丽水)知府,使者持符来到清河,请李信圭即刻赴任,消息传出,“一邑之民,无少长愚良,皆流涕,愿留而不可”。李信圭在百姓恋恋不舍之中离开了清河,这时他已在清河度过了二十二个春秋。

第二年春天李信圭来到处州时,处州已久旱无雨,他乍到,便下了一场好雨,人们把这场雨同李信圭的到任联系起来,都说来了个好官。

史书中略记了李信圭来到处州后的作为:“进耆老问风俗,禁民间生女不举,有丧不葬而焚弃者。择城北闲地数十亩为义冢,葬遗骸,凡无葬地者皆许葬其中,民大化服。方询察利病,次第罢行之,而疾作矣。”

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些事都是李信圭到处州后一个月之内完成的。这一年五月初八,李信圭病逝于处州知府任上,终年63岁。

同僚和处州的百姓尽皆怅然若失,他们刚自庆幸得一好官,一月之间却又失去了。人们不禁痛哭失声,有人说,这不是李信圭的不幸,而是处州百姓之不幸。清河县百姓闻讣更是哀悼不已,为李信圭立祠致祀,永远怀念。

简评:

官者,民之父母也。好官为民请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完全不顾个人得失,此乃为人父母之根本。李信圭终其一生,一心为百姓作主,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堪称官场楷模。而这样的付出是有回报的,百姓为他立祠致祀,颂其美德,这不比锦衣玉食、宝厦华府更值得为之奋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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